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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联锐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3-035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100号安联

锐视二期大楼一楼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徐进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4

人,代表股份47,98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7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5,048,0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30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12人,

代表股份12,93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487%。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5人,代表股份9,842,4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19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6人,

代表股份7,53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608%;通过

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30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3296%。

    3. 公司董事9人、监事3人,除董事李志洋、杨亮亮因工请假外,

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
议后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7,9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反对 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2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8%;反对 9,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5%;

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88%。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7,97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73%;反对 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3%;反对 6,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1%;

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06%。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7,9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反对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2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8%;反对 9,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6%;

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0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7,9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反对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2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8%;反对 9,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6%;

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06%。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45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321%;反对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4%;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2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8%;反对 9,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6%;

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06%。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北京联众永盛科贸有限公司、徐进、李志洋、申雷、杨

亮亮、庞继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5,87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97%;反对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3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7%;反对 9,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7%;

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16%。

    表决结果:通过。

    股东张萍丽、徐锦扬委托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徐学恩出席股东大

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7,9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反对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2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8%;反对 9,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6%;

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06%。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7,9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反对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2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8%;反对 9,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6%;

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06%。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7,9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反对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2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8%;反对 9,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6%;

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06%。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7,9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反对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2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8%;反对 9,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6%;

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06%。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7,9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反对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2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8%;反对 9,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6%;

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06%。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经营范围表述和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7,9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710%;反对 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0%;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2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8%;反对 9,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5%;

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88%。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四、 律师见证情况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陈凯、李博然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