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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濠光电:信濠光电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3-05-12  

                                                    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登深圳”)查询,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2年10月
28日至2023年4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布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
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查询证明。



    根据中登深圳2023年5月1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
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20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
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行情、市
场公开信息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
的具体方案要素等有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
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20名激励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
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筹划、讨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
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
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