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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濠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23  

                                                     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
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
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利花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数量及激励计划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等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
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激励计划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 2023 年 5 月 22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
同意以 38.19 元/股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8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6.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
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濠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拟向其控股子公司
立濠光电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增资,符合公司战略
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因此,监
事会同意向合资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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