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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华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1-17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拟向银行增加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次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

可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或保证担保,并授

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4 月 14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

行保俶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杭
州星华反光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和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与杭州银

行保俶支行之间的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合同主要条款

    (一)担保合同一:

    1、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2、债务人:杭州星华反光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3、保证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融资余额:人民币 8,8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

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

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1)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

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

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

到期日)起三年。

    (二)担保合同二:

    1、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2、债务人: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融资余额:人民币 2,2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

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

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1)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

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

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

到期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母子公司

互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10,000 万元,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母子

公司互相担保)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8,458.4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0.22%和 6.94%。以上担保为公司对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

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金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