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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邵阳液压: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301079          证券简称:邵阳液压            公告编号:2023-037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以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3,893,334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股本 25,168,000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09,061,334 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利
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分配比例及转增股本比例。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3,893,33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3,893,33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09,061,334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787                                     粟武洪

       2            01*****826                                     宋超平

       3            00*****897                                     周叶青

       4            03*****630                                     粟文红

    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3 年 5 月 15 日至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

    七、股份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38,995,235.00      46.48%    11,698,570.00    50,693,805.00     46.48%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85,875.00        0.46%      115,762.00        501,637.00     0.46%
首发前限售股               38,609,360.00      46.02%    11,582,808.00    50,192,168.00     46.0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4,898,099.00      53.52%    13,469,430.00    58,367,529.00     53.52%
三、总股本                 83,893,334.00      100.00%   25,168,000.00   109,061,334.00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发行前
持股 5%以上股东及股东粟文红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权
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前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届时董事会
将对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公告。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最新股本 109,061,334.00 股摊薄计算,2022 年
度每股收益约为 0.46 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柴丹妮女士、覃波先生

    咨询电话:0739-5131298

    传真:0739-5131015

    十、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
的文件。




    特此公告。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