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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邵阳液压: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5-25  

                                                    证券代码:301079         证券简称:邵阳液压          公告编号:2023-042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 年 5 月 25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34.87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68.575 万股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邵阳液压”)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权益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
司 A 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2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89.3334 万股的 2.38%。
其中首次授予权益 16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0.00%,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89.3334 万股的 1.91%;预留授予权益(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和/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4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出权益总数的 2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89.3334 万股的
0.48%。首次授予情况具体如下: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07.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89.3334 万股的 1.2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53.50%;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3.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89.3334 万股的 0.6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26.50%。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为 11.21 元/股。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60 人,包括公司
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人员。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07.00 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89.3334 万股的 1.2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
益总数的 53.5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表所示:
                                       获授第一类限制性     占授予权益总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的比例
    岳海        总经理                       10.00              5.00%            0.12%
                副总经理(生产运
   尹德利                                    10.00              5.00%            0.12%
                营)
   邓时英       财务总监                     10.00              5.00%            0.12%
                董事会秘书、企管总
   姚红春                                    8.00               4.00%            0.10%
                监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69.00              34.50%           0.82%
       务)骨干(共 56 人)
              合计(60 人)                 107.00              53.50%           1.2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人员;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3.00 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89.3334 万股的 0.6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
益总数的 26.5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表所示:
                                       获授第二类限制性     占授予权益总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53.00              26.50%             0.63%
       务)骨干(共 44 人)
           合计(44 人)                    53.00              26.50%             0.6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人员。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
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
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                  30%
         期
                      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                  30%
         期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第三个解除限售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                  40%
         期
                      市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
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
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
份的解除限售期与本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
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
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
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
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六)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进行考核,根据营业收入完成情况确定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X。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年度业绩考核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
归属比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A)
     解除限售/归属期            考核年度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3 年             4.00 亿元             4.20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4 年             5.00 亿元             5.46 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5 年             6.00 亿元             6.80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根据公司每年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X)
                                       A≥Am                           X=100%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An≤A<Am                        X=80%
                                       A<An                             X=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归属,由公司回购注销/作废,回购价格为授
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
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
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S)
分为四个档次分别对应不同的标准系数,具体如下表所示。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60%                0%

    若公司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
归属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归属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个
人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
归属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归属的,由公司回购注销/作废,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及职位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
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
情况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根据《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1.21 元/股调
整为 8.55 元/股,授予权益总量由 200.00 万股调整为 260.00 万股,其中首次授
予权益由 160.00 万股调整为 208.00 万股,预留授予权益由 40.00 万股调整为
52.00 万股。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8.00 万股调整为 203.4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由 139.10 万股调整为 134.875 万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由 68.90 万股调整为 68.575 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总数由不超过 200.00 万股调整为
255.45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0 人调整为 58 人,首次授予权益由
160.00 万股调整为 203.4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
数由 60 人调整为 58 人,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7.00 万股调整为
134.87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4 人调整为 43 人,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3.00 万股调整为 68.575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由
40.00 万股调整为 52.00 万股,授予价格由 11.21 元/股调整为 8.55 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权益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
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3 年 5 月 25 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8.55
元/股。
    (四)授予人数:合计 58 人
    (五)授予数量:合计 203.45 万股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34.875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0,906.1334 万股的 1.24%,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 51.88%。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
下表所示:
                                         获授第一类限制性       占授予权益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岳海        总经理                          13.00              5.00%           0.12%
   尹德利       副总经理(生产运营)            13.00              5.00%           0.12%
   邓时英       财务总监                        13.00              5.00%           0.1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95.875            36.88%           0.88%
          骨干(共 55 人)
               合计(58 人)                   134.875            51.88%           1.2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人员;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8.575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0,906.1334 万股的 0.63%,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 26.38%。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表所示:
                                       获授第二类限制性      占授予权益总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68.575             26.38%            0.63%
       务)骨干(共 43 人)
              合计(43 人)                  68.575             26.38%            0.6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人员。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六、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价值的计算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
值将基于首次授予日当天标的股票的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价确定,并最终确认
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价值的计算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
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
列支。
     (三)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
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权益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预计摊销的总                                         2026 年
  权益工具      数量(万                        (万        (万        (万
                             费用(万元)                                         (万元)
                  股)                          元)        元)        元)
  第一类限
                 134.875        1,391.91        473.64     568.36      272.58       77.33
  制性股票
  第二类限
                  68.575         726.13         245.20     295.91      143.87       41.15
  制性股票

    合计          203.45        2,118.04        718.84     864.27      416.45      118.48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
相关,激励对象在授予/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授予
/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
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
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
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
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
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
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激励计划筹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首次授予日的规定。
    经核查,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各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向激励对
象共计 5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 203.45 万股。
    十一、独立董事结论性意见
    1、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
获授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
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
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
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我们认为: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3.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二、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
票数量、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已经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事宜。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邵阳液压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事项的确定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
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邵阳液压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邵阳维克液压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