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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普赛斯: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8-29  

证券代码:301080            证券简称:百普赛斯         公告编号:2023-047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指标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
核要求,对应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
进行作废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
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2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4 月 23 日至 5 月 2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由 76 元/股调整为 74.5 元/股,并确定 2023 年 5 月
8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6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16 万股限制性股
票。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
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7、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变动情况
     1、因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76 元/股调
整为 74.5 元/股。
     2、因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
由 74.5 元/股调整为 48.67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由 64 万股调整为
96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数量由 16 万股调整为 24 万股。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中有 7 人因个人原因
离职,1 人成为公司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8.13 万
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及归属条件”
中关于公司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目标及达成情
况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达成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22 年营业收入达到 4.93
                                                  47,443.09 万元,低于首次授予限制性
第一个归属期           亿元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
     由此,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未成就。公司需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未满足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作废处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1、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7 名激励
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8.13 万股(调整
后)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首次授予部分 79 名
激励对象(不包含 7 名离职人员及 1 名成为监事的原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归属
期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6.361 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
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491 万股(调
整后)。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首次
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由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7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
事,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8.13 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目
标,归属条件未成就,79 名激励对象(不包含 7 名离职人员及 1 名成为监事的
原激励对象)对应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 26.361 万股(调整后)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同意公司作废 34.491 万股(调
整后)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中有 7 名激励对象离职和 1 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 8.13 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此外,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79 名激励对象(不包含 7 名离职人员及
1 名成为监事的原激励对象)对应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当期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6.361 万股(调整后)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本次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
废合计 34.491 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本次调整事项
和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本次调
整的原因和结果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以及《公司章
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业务办理指南》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事
项尚须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已经履行必要 的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未
成就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