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鸿富瀚 股票代码:3010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开封市瀚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坝头镇东坝头新村 3 号楼 3028 号 变动性质: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满收回导致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25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鸿富瀚/公司 指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开封瀚卓 指 开封市瀚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开封市瀚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炎珍 注册资本 3,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坝头镇东坝头新村 3 号楼 3028 号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XFRP6R 营业期限 2017-12-25 至无固定期限 成立时间 2017-12-25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 经营范围 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 黄炎珍等 32 位自然人 通讯地址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坝头镇东坝头新村 3 号楼 3028 号 (二)开封市瀚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负责人介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黄炎珍 女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深圳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00%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需要,通过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满收回导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增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减 持股份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在鸿富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2021 年 10 月,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其中持股 5%以上股东开封瀚卓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64,500 股, 持股比例为 5.11%。 2022 年 12 月 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1 日期间,开封瀚卓因参与转融通证券 出借业务导致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减少,出借股份数量 177,900 股,变动比例 0.30%,权益变动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86,600 股,持股比例为 4.81%。 2022 年 12 月 28 日,开封瀚卓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满收回导致拥 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增加,收回股份数量 177,900 股,变动比例 0.30%,权益变动 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64,500 股,持股比例为 5.11%。 2023 年 6 月,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 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为 90,000,000 股,其中持股 5%以上股东开封瀚卓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4,596,750 股,持股比例为 5.11%。 2023 年 6 月 26 日,开封瀚卓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导致拥有权益的股 份比例减少,出借股份数量 134,400 股,变动比例 0.15%,权益变动后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4,462,350 股,持股比例为 4.96%。 2023 年 7 月 3 日,开封瀚卓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满收回导致拥有 权益的股份比例增加,收回股份数量 134,400 股,变动比例 0.15%,权益变动后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96,750 股,持股比例为 5.11%。 2023 年 7 月 10 日,开封瀚卓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导致拥有权益的股 份比例减少,出借股份数量 229,400 股,变动比例 0.25%,权益变动后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4,367,350 股,持股比例为 4.85%。 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满收回导致 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增加,具体如下: 权益变动前在上市公司 权益变动后在上市公司 权益变动情况 权益变动 权益变 交易均价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方式 动时间 (元/股) 占上市公司 权益变动 占上市公司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总股本比例 比例 总股本比例 转融通 2023 年 7 出借业务 - 4,367,350 4.85% +229,400 0.25% 4,596,750 5.11% 月 24 日 期满收回 注: 1.本报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及收回业务所涉上市公司股份不发生所有 权的转移,但本次权益变动比例已将转融通证券出借及收回业务所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计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在鸿富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鸿富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为 4,596,750 股,占鸿富瀚总股本的比例为 5.11%,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权 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鸿富瀚持股 5%以上股东。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鸿富瀚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鸿富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均享有 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鸿富瀚股份的情况具 体如下: 2023 年 6 月 26 日,开封瀚卓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导致拥有权益的股 份比例减少,出借股份数量 134,400 股,变动比例 0.15%,权益变动后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4,462,350 股,持股比例为 4.96%。 2023 年 7 月 3 日,开封瀚卓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满收回导致拥有 权益的股份比例增加,收回股份数量 134,400 股,变动比例 0.15%,权益变动后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96,750 股,持股比例为 5.11%。 2023 年 7 月 10 日,开封瀚卓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导致拥有权益的股 份比例减少,出借股份数量 229,400 股,变动比例 0.25%,权益变动后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4,367,350 股,持股比例为 4.85%。 2023 年 7 月 24 日,开封瀚卓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满收回导致拥有 权益的股份比例增加,收回股份数量 229,400 股,变动比例 0.25%,权益变动后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96,750 股,持股比例为 5.11%。 除上述转融通证券出借及收回行为,以及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之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未有其他买卖鸿富瀚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开封市瀚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黄炎珍 2023 年 7 月 25 日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鸿富瀚 股票代码 301086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 开封市瀚卓创业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县东坝头镇东坝头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讯地址 新村 3 号楼 3028 号 增加 减少□ 不变,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满收回)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4,367,350 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4.85% 变动后持股数量:4,596,75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229,400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0.2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时间:2023 年 7 月 24 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满收回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不适用 是□ 否□ 其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内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股份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3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否□ 不适用 该上市公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 1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开封市瀚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黄炎珍 2023 年 7 月 25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