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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富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2023-12-0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募投

                   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瀚”、“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募投项
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深圳市鸿 富瀚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 首次公 开发行股 票注册 的批复 》(证 监许可

〔2021〕2743 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500 万股

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 1,449,900,000.00 元,扣除为本次发行支付的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136,420,351.9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13,479,648.1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65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 2023
                                                 截至 2023 年 11 月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                        年 11 月 30
                                                 30 日累计投入金额
                                                                      日投资进度
         鸿富瀚功能性电子材料与
 1                                  53,100.00        36,375.77          68.50%
               智能设备项目
                                                                              截至 2023
                                                      截至 2023 年 11 月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                             年 11 月 30
                                                      30 日累计投入金额
                                                                              日投资进度
         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
  2                                     16,700.00             13,902.12         83.25%
                 建设项目
               合计                     69,800.00             50,277.89         72.0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61,547.96 万元。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18,464.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28,169.64 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后收到
理 财 产 品 收 益 及 活 期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2,707.29 万 元 , 尚 未 使 用 的 超 募 资 金
17,621.61 万元以存款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建设具体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当日,“鸿富瀚功能性电子材料与智能设备项目”一期

1 栋厂房及 1 栋宿舍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为固定资产投入使用;“鸿富瀚

功能性电子材料与智能设备项目”二期 2 栋厂房、1 栋门卫室、1 栋配电房及

“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封顶,正在进行建设工程收尾、竣工

验收前的准备手续工作。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
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做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鸿富瀚功能性电子材料与
  1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智能设备项目
         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
  2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建设项目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

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鸿富瀚功能性

电子材料与智能设备项目”与“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在前期
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公共卫生事件、政策变动、

市场环境及整体工程进度等因素的影响,上述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

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

    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

用风险,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

做延期调整。

    四、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预计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考虑到相关

业务产能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同时公司考虑优化募投项目生产布局,将导致部

分募投项目场地出现一定的暂时性闲置。因此同意未来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

下,将小部分闲置场地出租给公司子公司使用以及对外出租,待未来公司相关

业务产能释放需要扩大生产场地时再行收回,能够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

提高公司资产收益率。

    五、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该事

项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

途;公司在满足现有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场地出租给公司子公司生产

使用以及对外出租,能够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产收益率。
    以上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在项目后

续具体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一致同意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
化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并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本

次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及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是根据项

目实际进展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性决策,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

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的预计可达到使用

状态日期进行延长并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事宜。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

用途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作出的调整,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

易所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鸿富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

场地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的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龙飞                    蔡诗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