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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孚医疗: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24  

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77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1月24日9:15 - 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26号高桥大健康医药
城8楼801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张志明先生。
    6.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1,812,7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2172%。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120,343,8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5152%。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68,8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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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人等相关人士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会议。
     8.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项目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21,812,74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      1,468,88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项目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20,590,771   98.9968%    1,221,970   1.0032%    0       0.0000%

  中小股东       246,919     16.8099%    1,221,970   83.1901%   0       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表决情况

   项目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21,812,74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      1,468,88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表决结果: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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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表决情况

   项目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21,812,74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       1,468,88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熊林、张熙子
     3. 结论性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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