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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兰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6-28  

                                                      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80,4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本次
权益分派按总股本 135,786,667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80,400 股后的 135,606,267 股
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根据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红利,现金红利由每 10 股派发 3 元(含税)调整为
每 10 股派发 3.003990 元(含税,采用向下取整法保留小数点后 6 位,下同),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40,735,987.00 元(与原分派方案现金分红总额差异为每

股现金红利向下取整所致)。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
÷10 股,即 40,735,987.00 元=135,606,267 股×3.003990 元÷10 股;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金额÷公司总股本=40,735,987.00 元÷135,786,667
股=0.299999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9999 元/股。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80,400.00 股后的 135,606,2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399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3591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79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39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7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
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
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并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8.08 元/股,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

上市。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 57.38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 57.08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以下简称“《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 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相应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9.5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9.2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 1488 号


    咨询联系人:王思宇


    咨询电话:0510-68951502


    传真电话:0510-68172226-3326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