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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科股份:东吴证券关于建科股份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核查意见2023-08-2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建科股份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研发中
心升级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常州市建
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920 号)同意注册,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45,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 42.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892,25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112,375,254.72
元 和 其他 相关发 行费 用(不含 税) 28,244,432.18 元后 ,实际募集 资金净 额
1,751,630,313.1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 210Z0024 号《验资报
告》。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
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检验检测总部建设项目              67,125.45             67,125.45

   2              区域实验室建设项目               13,366.28             13,366.28

   3             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3,708.50              3,708.50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732.07              7,732.07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96,932.30             96,932.30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163.03 万元,扣
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 78,230.73 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1)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活动;(2)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
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理财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上述
事项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杭州西南检测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 7,640 万元(收购总价为
8,090 万元,扣除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定金 450 万元后为 7,640 万元,签订正
式协议后定金转为股权转让款。)收购杭州西南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超募资金余额
72,230.73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剩余超募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投资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计划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本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 5,754.92 万元(占超
募资金总额的 7.36%),资金投入包括:场地投入、设备投入、基本预备费和研
发投入等支出,项目投资拟全部使用超募资金。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通过软硬件的提升,开展“江苏省建材与建筑碳
排放核算与监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开发”、“智慧实验室技术研究及全流程智能监
测系统开发应用”等课题的研究,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实力,为
公司开展项目与拓展项目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5、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 36 个月。项目的工程建设周期计划分六个
阶段实施完成,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规划与设计、装修及搬迁、设备采购及
安装、人员招聘及培训以及项目研究与开发。

    (二)项目建设背景和概况

    为了顺应国家“双碳”的发展目标,更好的满足市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实
力、服务能力以及多样化的需求,公司拟通过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开展“江苏省
建材与建筑碳排放核算与监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开发”课题的研究,推进建材与
建筑碳排放核算与监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的开发,研究和开发建材与建筑的碳排
放计算软件及监测和评价技术,建成满足碳排放交易要求的第三方核查机构,为
建筑全产业链中的所有企业提供高水平的碳排放核算与监测服务;开展“智慧实
验室技术研究及全流程智能监测系统开发应用”课题的研究,围绕以算力替代人
力、机器替代工人的目标,开发建设智慧实验室技术研究及全流程智能检测系统,
并形成一套检验检测领域智慧实验室技术体系,从而为公司业务的开展提供更强
的公信力。
    (三)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增强公司市场与技术服务能力,顺应国家“双碳”发展目标

    在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检验检测行业迎来了良好的市
场发展前景。2020 年 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
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行系统筹划及总体部署。此外,为推动各领域的绿色低
碳转型、降低碳排放,国家多个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及措施,制定了涵盖建材、
建筑、工业等领域的碳达峰实施方案。为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上述政策及措
施均提出了构建健全的标准计量体系,制定行业相匹配的绿色低碳标准,充分发
挥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对行业碳达峰工作的支持作用;
同时,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
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完善统一规范的碳排放
统计核算体系,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全面、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持。
    随着我国碳排放市场全面加速发展,我国经济结构、生态环境、能源结构等
将发生深刻变革,但是现阶段碳排放的核算和管理对企业来说仍充满挑战。为推
动企业更加科学、高效、准确、便捷地管理和跟踪业务发展过程中的碳绩效,检
验检测机构的计量、评估、评价等检验检测技术的发展将起到支撑作用。近年来,
公司持续加强建设与环保业务的发展,围绕“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开展相关技术
研发,开展围护结构及混凝土类建材产品碳足迹综合解决方案、绿色建筑碳排放
评价技术、绿色建造评估体系等课题研究。在当前“碳中和、碳达峰”、“绿色节
能”等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趋势下,未来公司有必要进一步提高碳排放核算与监测
的技术和服务能力,为建材与建筑、城镇化等领域提供更为强大的碳排放管理服
务,助力我国实现“双碳”目标。

    2、不断完善技术研发基础设施条件,助力公司项目开展与业务拓展

    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我国众多传统产业正加速转型升级,新材
料、新结构和新工艺不断涌现,渗透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的检验检测行业将迎来
持续的新需求。同时,市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实力、服务能力等方面同样提
出更高的要求,如检验检测的准确性、可靠性以及服务的覆盖范围等。另一方面,
市场的发展也在不断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提升经营效率,加强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
水平。
    随着科技的进步,各类型的检验检测设备逐渐具备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升级的技术基础,能够支持实现更高标准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水平的检验检测全
流程服务,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准确性、可靠性等,以及促进检验检测方法和技
术升级,并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市场和客户进行分析,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体验。
    综上所述,公司将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强化技术研发基础设施的建设,
从而能够更好地支持业务开展与拓展工作。

    3、进一步扩大公司研发中心的规模,满足下游市场不断提升的检测需求

    作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检验检测行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生
产性服务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以
及不断与国际社会深入接轨的双重因素作用下,各经济领域出现对检验检测的强
烈需求,推动我国检验检测市场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的统计数据,2016-2022 年我国检验检测服务行业的营业收入和机构数量的年复
合增长率分别为 10.96%和 6.65%,行业整体呈现稳步增长趋势,检验检测需求
逐年增加。
    在下游市场的促进下,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业务领域也在不断增
加,推动营业收入逐年增加,从 2020 年的 9.05 亿元增长至 2022 年的 11.52 亿元,
年复合增长率为 8.35%。为推动业务的增长,公司一直重视开展重大课题研究,
除了不断加大内部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外,公司还承担众多国家、省、市级课题
研究,并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协会标准的编制,为公司积累前
沿技术、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奠定了较强的基础。
    未来,随着行业逐步实现更高的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水平,行业竞争激
烈程度将随之加剧,行业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同时行业集中度也会持
续提升。因此,为保持并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将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加强研
发中心的建设,扩大研发中心的规模、购置更为先进的研发设备以及壮大技术研
发团队,增强技术研发的综合实力,从而能够满足下游市场不断扩大的检验检测
需求规模以及越来越严苛的检验检测标准。
    (四)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公司具备丰富的技术研发经验

    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的发展理念,在安全与防灾减灾、
质量咨询与检测诊断处理、智慧监测与健康建筑、低碳环保与绿色节能、城市更
新与加固改造等方向已形成关键核心技术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先后创建了“江苏省
建材与建筑碳排放核算与监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环境污染物诊断与防治公共
技术服务平台”、“绿色建材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绿色建筑材料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州建筑能耗测评与节能改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州
市地下工程建设安全监控技术服务中心”等多个科研创新平台,并与国内知名科
技服务研究院所及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常
州大学等多所高校进行研发合作,建立研发平台及博士后工作站和研究生工作站,
通过校企联动提高公司研究开发能力。
    与此同时,公司紧密围绕“质量安全”、“绿色节能”、“碳中和、碳达峰”等方
向不断加强技术研究,主编、参编了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协会
标准,涵盖能效测评技术、节能检测技术、绿色建材检测技术、质量问题修复技
术、加固改造技术、新型材料应用技术等领域,为公司在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和
成果转化提供了技术支持。
    综上所述,公司拥有多项专利技术与研究成果,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研究经验,
能够为本项目提供技术保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公司具有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

    优秀的研发技术团队是公司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重要保证,自成立以来,公
司始终注重研发人才的招聘与培养。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打造了一支能力突出、
功底扎实、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以董事长为核心的技术研发团队具备材料
科学、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等多个学科背景专业,长期从事检测行业的前沿技术
研究与创新,熟悉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掌握建设工程与环境保护领域的专业知
识与检测技术要点,具有开拓检测行业新技术、新研究领域的能力。
    公司十分注重研发人才培养与激励。公司在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的同时,
还建立了人才培养导师制度,由资深专家和优秀员工对新员工进行“领路”,快速
提高其业务能力。同时,公司还不断加强与国内外各类学术的交流,及时掌握国
内外学术方面的最新动态,推动公司持续提升技术创新及研发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具有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学科背景专业、经验丰富的技术研
发团队,能够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3、公司具有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经营,为规范公司自主研发工作,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研发
管理规划,建立了科学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专门设立了集团科技发
展部、集团研发技术部、新产品新技术转化推广部、总工办、博士后工作站,负
责管理从项目立项到转化的全流程环节,使得各研发岗位职能完善且清晰,显著
提高了科研工作效率。同时,公司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协助研发人员进
行专利申请,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涉及核心技术的研发人员,公司制定
了相关的保密条例,规范研发人员的工作流程,降低技术泄密风险。此外,公司
还建立了完善的薪酬福利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通过晋升、绩效奖金、股权激励
等多种激励方式,鼓励研发人才的创新研究与成果转化,充分激发员工创新热情。
    综上所述,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已具备一定的项目计划、组织、协调、执行
及控制能力,在研发团队的建设、研发计划的执行、技术研发成果的转化与推广
等方面都具备丰富的研发管理经验,能够推进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顺利实施。同时,
公司健全的研发激励机制,能够提高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本项目的有序
推进。

    (五)项目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

    公司现有专利技术均为公司自主研发,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及侵犯他人知
识产权的情况,不会对本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但如果今后公司不能坚持研发创新
和检测技术改进,或是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体系不能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不能及
时跟踪并超越行业检测技术进步和更新的步伐,或者不能保证必要的研发支出,
公司将面临较大的技术风险,加之可能面临核心检测技术及其他知识产权被复制
盗窃、被侵害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的保持。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为技术密集型的企业,拥有较多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多项核心技术处
于细分行业领先水平,这些核心技术都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
司竞争优势的具体体现。但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专业人
才,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如果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形,会影响公司
的技术领先能力和持续技术创新能力,严重影响本项目的建设经营。同时,行业
内各企业对相关人才的争夺将愈发激烈,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对高端
人才的需求还将不断增大。如不能维持有效的人才培养、考核和激励机制,并根
据市场的变化持续完善,公司将难以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存在因人才流失和短
缺而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风险。
    3、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以检验检测为核心主业,经营范围涵盖房建、市政、水利、铁路、交通、
城市轨交、环保等方面,在业内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和品牌知名度。我国检验检
测行业的企业数量众多、市场化竞争程度较高,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
的市场份额可能会受到影响而降低,影响公司的业绩增长。

    (六)项目收益情况

    本项目为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求,提升
公司的研发检测能力。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公司的研发检测能力,加快新
产品的开发进程,提升产品性能,充分满足下游应用领域对高技术含量、高性能
产品的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
形象。项目的效益主要体现在提升公司在产品研发、产品品质等方面的核心竞争
力,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是为增强公司市场与技术服务能
力,完善技术研发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扩大公司研发中心的规模,满足下游市
场不断提升的服务需求,助力公司项目开展与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
方向。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项目
的实施、投资收益及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和长远发展需要。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
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 5,754.92 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由于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 5,754.92
万元,单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但未达到超募资金总额的 10%以上,
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
实力和产品竞争力,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对促进公司长
期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议案》的
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研发中
心升级项目的事项,有利于公司不断完善技术研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研发实力,
助力公司项目开展与业务拓展。该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投资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事项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此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
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陆韫龙                           耿冬梅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