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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科股份:东吴证券关于建科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核查意见2023-11-0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
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股份”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建科股份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常州市建
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920 号)同意注册,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 42.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892,25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不含税)112,375,254.72 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28,244,432.18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751,630,313.1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划至公
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
210Z002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用途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                           用于检验检测总部建 设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
                      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1142100000021128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钟楼支行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                           其他用于与主营业务 相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
                      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1142500000021206      关超募资金的存储和 使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钟楼支行                               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24006290012000395331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常州清潭路支行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其他用于与主营业务 相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关补充流动资金的存 储
                                              51252700001202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常州新北支行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其他用于与主营业务 相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
                      限公司常州都市桃源     10612101040011294     关超募资金的存储和 使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用于检验检测总部建 设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105040919119999996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常州薛家支行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用于信息中心升级建 设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1010270000001115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常州钟楼支行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用于区域实验室建设 项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19902261210206      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常州天宁支行
                                                                   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其他用于与主营业务 相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51193400001208       关超募资金的存储和 使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常州新北支行
                                                                   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变更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信息中心升级建设
项目”、“区域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并将
建科股份原存放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天宁支行的募集资金及存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都市 桃源支
行的超募资金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
将相应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将其转为一般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保荐机构、开户银
行签订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事宜。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


    三、相关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此次变更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加强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是为了进一
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建科股份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陆韫龙                  耿冬梅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