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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特电气: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3-08-04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3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分别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长、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以及聘任公
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谭勇先生(董事长)、王书静先生、赵云云女士、宗宝峰先
生、段婷婷女士、朱彦臣先生;

    2.独立董事:何宝振先生、乐超军先生、舒东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乐超军先生(召集人)、舒东先生、王书静先生;
    2.战略委员会:谭勇先生(召集人)、王书静先生、赵云云女士、朱彦臣先
生、何宝振先生;
    3.提名委员会:何宝振先生(召集人)、乐超军先生、宗宝峰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舒东先生(召集人)、段婷婷女士、何宝振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人士,
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上述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史凤祥先生、王宏杰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苏静女士(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公司总经理:王书静先生
    2.公司销售负责人:赵云云女士
    3.公司技术负责人:宗宝峰先生
    4.公司董事会秘书:段婷婷女士
    5.公司财务负责人:肖崴先生
    上述人员(肖崴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段婷婷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5577061
    电子邮箱:zhengquanban@xinhuadu.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 50 号
    邮编:100176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孙延生先生在本次换届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2.公司监事岳萍娜女士在本次换届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职务,离任后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延生先生、岳萍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关
联人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其他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
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4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肖崴先生简历

    财务负责人肖崴先生,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1994 年 07 月至 1995 年 12 月,就职于北京蓝宝石商城,历任出纳、会
计;1996 年 01 月至 2003 年 09 月,就职于中国地质工程集团中地基业路桥建设
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主管、经理;2003 年 10 月至 2005 年 09 月,就职于三河
华菲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和三河华菲金刚石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任财务室 主任;
200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07 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7 年 08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
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16,25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和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肖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