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瑞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03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召开,作为本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就公司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专业意见: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的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000 万元及超募资金 4,085 万元,共计 5,085
万元,用于对对深圳市三烨科技有限公司、东莞维玺温控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
维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曾志刚 强晓阳 曾港军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