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9 证券简称:元道通信 公告编号:2023-061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 过程中,可能发生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或 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亦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进 度、结算金额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 2023 年 8 月 30 日和 2023 年 9 月 7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7)、《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公司参与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2023 年至 2026 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并 成为部分标包的中标单位。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相关中标项目中的部分合同签订工作,分别与中国 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 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 1 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 司签订相关协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合同名称:安徽移动 2023 年至 2026 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元道) 2、交易对手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3、签署时间:2023 年 9 月 12 日 4、签署地点:河北石家庄 5、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6、合同标的:网络综合代维服务 7、合同期限: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或本合同实 际结算金额达到本合同预估总价,二者以先到的为准。 8、合同预估总价:115,685,379.00 元(含增值税) (二)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合同名称:中国移动宁夏公司 2023 年至 2026 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购 框架合同-元道 2、交易对手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3、签署时间:2023 年 9 月 14 日 4、签署地点:河北石家庄 5、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6、合同标的:网络综合代维服务 7、合同期限: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或本合同实 际结算金额达到本合同预估总价,二者以先到的为准。 2 8、合同预估总价:60,986,040 元(含增值税) (三)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合同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2023 年至 2026 年网络综合 代维服务采购框架协议(元道) 2、交易对手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3、签署时间:2023 年 9 月 19 日 4、签署地点:新疆乌鲁木齐 5、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6、合同标的:网络综合代维服务 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但是签订时间不 晚于 2023 年 9 月 30 日。或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本合同预估总价,二者以 先到的为准。 8、合同预估总价:178,167,132.00 元(含增值税) (四)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合同名称:中国移动吉林公司 2023-2026 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框架采购 合同(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对手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3、签署时间:2023 年 9 月 8 日 4、签署地点:吉林长春 5、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6、合同标的:网络综合代维服务 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但是签订时间不 晚于 2023 年 9 月 30 日。或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本合同预估总价,二者以 先到的为准。 3 8、合同预估总价:30,192,870.40 元(含增值税) (五)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 1、合同名称: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购合同-商务规范书 2、交易对手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3、签署时间:2023 年 9 月 8 日 4、签署地点:重庆渝北区 5、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6、合同标的:网络综合代维服务 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但是签订时间不 晚于 2023 年 9 月 30 日。或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本合同预估总价,二者以 先到的为准。 注:为便于服务区域统一交接,服务执行期从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实 施。 8、合同预估总价:63,600,508.8 元(含增值税) (六)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合同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2023 年至 2026 年网络综合 代维服务采购项目框架合同-元道 2、交易对手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3、签署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 4、签署地点:河北石家庄 5、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6、合同标的:网络综合代维服务 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或本合同实际结 4 算金额达到本合同预估总价,二者以先到的为准。 8、合同预估总价:103,476,500.40 元(含增值税) (七)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合同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2023 年至 2026 年网络综 合代维服务(公开比选部分)-元道框架合同 2、交易对手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3、签署时间:2023 年 9 月 25 日 4、签署地点:黑龙江哈尔滨 5、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6、合同标的:网络综合代维服务 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或本合同实际结算 金额达到本合同预估总价,二者以先到的为准。 8、合同预估总价:76,293,796.80 元(含增值税)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力 注册资本:409949.55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按照《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证》上载明的内容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移动通信业务(包 括语音、数据、多媒体等);IP 电话及互联网接入服务;从事移动通信、IP 电 话和互联网等网络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 电话和互联网等设施的安 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 电话和互联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 5 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等;出售、出租移动电话 终端设备、IP 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设计、制作 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代收水、电、气、热、公共交通、广播电视等 公用事业费用;代办铁通公司客户入网及收费业务。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 609 号 关联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对手方 年度 业务规模 占相关业务的比重 2020 年 1,580.70 2.22% 中国移动通信集 2021 年 3,189.24 3.31% 团安徽有限公司 2022 年 3,015.32 2.05%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济实 力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云峰 注册资本:74044.73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在本区内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授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按照《基础电 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范围经营);IP 电话业 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因特网骨干网数据传送业务;从事移动通信、IP 电 话和因特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 电话和因特网等设施的 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 电话和因特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 6 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业务、设备销售,以及其他电 信及信息服务;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 电话设备、因特网设备及其 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业务培训、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后海路 16 号 关联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对手方 年度 业务规模 占相关业务的比重 2020 年 1,883.49 2.65% 中国移动通信集 2021 年 1,126.11 1.17% 团宁夏有限公司 2022 年 1,047.00 0.71%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济实 力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文隆 注册资本:938159.96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上述经营项目的具体 内容以工信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为准);从事移动通信、IP 电话和因特网等网 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 电话和因特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 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 电话和因特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 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业务、设备销售,以及其他电信及信息服务; 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 电话设备、因特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 7 后服务;业务培训、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 出版单位);广告制作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1966 号 关联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对手方 年度 业务规模 占相关业务的比重 2020 年 4,099.58 5.76% 中国移动通信集 2021 年 4,004.00 4.15% 团新疆有限公司 2022 年 3,289.80 2.24%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济实 力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帅 注册资本:327757.93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在本省内经营 GSM、TD-SCDMA、TD-LTE 数字移动通信业务;IP 电话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因特网骨干网数据传送业务;从事移动通 信、IP 电话和因特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 电话和因特网 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 电话和因特网业务相关 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以及基础电信 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的经营许可证规定的其他电信及信息服务;出售、出租移 动电话终端设备、IP 电话设备、因特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业务 8 培训、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利用自有移动通信设 备发布广告业务;自有资产租赁并提供相关服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 外);提供云计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注册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 2899 号 关联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对手方 年度 业务规模 占相关业务的比重 2020 年 1,343.84 1.89% 中国移动通信集 2021 年 772.06 0.80% 团吉林有限公司 2022 年 780.32 0.53%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济实 力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泳 注册资本:302964.54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 开发;软件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广告 9 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三路 2 号 关联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对手方 年度 业务规模 占相关业务的比重 2020 年 1,401.46 1.97% 中国移动通信集 2021 年 2,074.96 2.15% 团重庆有限公司 2022 年 1,715.39 1.17%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济实 力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红军 注册资本:431466.87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在河北省经营移动电话通信业务(包括话音、数据、多媒体 等);IP 电话及互联网接入服务,移动通信、IP 电话和互联网等网络的设计、 投资和建设及其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移动通信、IP 电话和互联 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出 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 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零配件,并提供售 后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业务;发布国内户外广告业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9 年 1 月 6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东风路 136 号 关联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对手方 年度 业务规模 占相关业务的比重 2020 年 3,183.82 4.47% 中国移动通信集 2021 年 3,576.20 3.71% 团河北有限公司 2022 年 3,746.63 2.55%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济实 力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刚 注册资本:450050.81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在本省辖区内经营国家许可的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 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一般 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 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修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 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新湾路 168 号 关联关系: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11 单位:万元 交易对手方 年度 业务规模 占相关业务的比重 2020 年 2,861.57 4.02% 中国移动通信集 团黑龙江有限公 2021 年 3,008.36 3.12% 司 2022 年 2,667.29 1.82%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济 实力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双方权利义务: (1)买方有权对卖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卖方应当予以配合。卖 方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与卖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2)卖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附件的要求,建立固定工作场所,设立驻 地办事处,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级别资质的现场维护服务人员,合理配置综合 维护用仪表、工具、车辆、通信工具和零星材料,留有充足的专项维护用流动 资金。 (3)买方应当对卖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协作和工作条件。卖方有权按 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相应付的款项。 2、合同预估总价:115,685,379.00 元(含增值税) 3、计价方式:折扣计价。 4、结算方式:本合同中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服务费用实行月度加年度考核 方式,考核分数与实际结算金额挂钩。代维服务费用分为基础代维费和年度尾 款,基础代维费占总费用的 90%,分专业进行核算;尾款占总费用的 10%;月度 考核成绩与基础代维费挂钩,年度考核成绩与尾款挂钩。 5、协议签署时间:2023 年 9 月 12 日 12 6、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 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较迟签署的时间为准。 7、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 果买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合同服务的最新采购结果,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一 年。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 约定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对另 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二)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双方权利义务: (1)买方有权对卖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卖方应当予以配合。卖 方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与卖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2)卖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附件的要求,建立固定工作场所,设立驻 地办事处,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级别资质的现场维护服务人员,合理配置综合 维护用仪表、工具、车辆、通信工具和零星材料,留有充足的专项维护用流动 资金。 (3)买方应当对卖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协作和工作条件。卖方有权按 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相应付的款项。 2、合同预估总价:60,986,040 元(含增值税) 3、计价方式:包年代维服务和按次代维服务。 4、结算方式:本合同中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服务费用实行月度加年度考核 方式,考核分数与实际结算金额挂钩。代维服务费用分为基础代维费和年度尾 款,基础代维费占总费用的 90%,分专业进行核算;尾款占总费用的 10%;月度 考核成绩与基础代维费挂钩,年度考核成绩与尾款挂钩。 5、协议签署时间:2023 年 9 月 14 日 13 6、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 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较迟签署的时间为准。 7、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 果买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合同服务的最新采购结果,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一 年。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 约定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对另 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三)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双方权利义务: (1)买方有权对卖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卖方应当予以配合。卖 方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与卖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2)卖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附件的要求,建立固定工作场所,设立驻 地办事处,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级别资质的现场维护服务人员,合理配置综合 维护用仪表、工具、车辆、通信工具和零星材料,留有充足的专项维护用流动 资金。 (3)买方应当对卖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协作和工作条件。卖方有权按 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相应付的款项。 2、合同预估总价:178,167,132.00 元(含增值税) 3、计价方式:包年+按次。 4、结算方式:本合同中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服务费用实行月度加年度考核 方式,考核分数与实际结算金额挂钩。代维服务费用分为基础代维费和年度尾 款,基础代维费占总费用的 90%,分专业进行核算;尾款占总费用的 10%;月度 考核成绩与基础代维费挂钩,年度考核成绩与尾款挂钩。 5、协议签署时间:2023 年 9 月 19 日 14 6、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 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的,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 效。 7、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 果买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合同服务的最新采购结果,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一 年。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 约定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对另 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四)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双方权利义务: (1)买方有权对卖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卖方应当予以配合。卖 方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与卖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2)卖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附件的要求,建立固定工作场所,设立驻 地办事处,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级别资质的现场维护服务人员,合理配置综合 维护用仪表、工具、车辆、通信工具和零星材料,留有充足的专项维护用流动 资金。 (3)买方应当对卖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协作和工作条件。卖方有权按 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相应付的款项。 2、合同预估总价:30,192,870.40 元(含增值税) 3、计价方式:包年、按次。 4、结算方式:本合同中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服务费用实行月度加年度考核 方式,考核分数与实际结算金额挂钩。代维服务费用分为基础代维费和年度尾 款,基础代维费占总费用的 90%,分专业进行核算;尾款占总费用的 10%;月度 考核成绩与基础代维费挂钩,年度考核成绩与尾款挂钩。 5、协议签署时间:2023 年 9 月 8 日 15 6、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 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较迟签署的时间为准。 7、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 果买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合同服务的最新采购结果,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一 年。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 约定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对另 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五)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 1、双方权利义务: (1)买方有权对卖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卖方应当予以配合。卖 方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与卖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2)卖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附件的要求,建立固定工作场所,设立驻 地办事处,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级别资质的现场维护服务人员,合理配置综合 维护用仪表、工具、车辆、通信工具和零星材料,留有充足的专项维护用流动 资金。 (3)买方应当对卖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协作和工作条件。卖方有权按 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相应付的款项。 2、合同预估总价:63,600,508.8 元(含增值税) 3、计价方式:定价折扣 86%,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合同预估总价。 4、结算方式:本合同中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服务费用实行月度加年度考核 方式,考核分数与实际结算金额挂钩。代维服务费用分为基础代维费和年度尾 款,基础代维费占总费用的 90%,分专业进行核算;尾款占总费用的 10%;月度 考核成绩与基础代维费挂钩,年度考核成绩与尾款挂钩。 5、协议签署时间:2023 年 9 月 8 日 16 6、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 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较迟签署的时间为 准。 7、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 果买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合同服务的最新采购结果,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一 年。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 约定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对另 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六)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双方权利义务: (1)买方有权对卖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卖方应当予以配合。卖 方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与卖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2)卖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附件的要求,建立固定工作场所,设立驻 地办事处,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级别资质的现场维护服务人员,合理配置综合 维护用仪表、工具、车辆、通信工具和零星材料,留有充足的专项维护用流动 资金。 (3)买方应当对卖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协作和工作条件。卖方有权按 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相应付的款项。 2、合同预估总价:103,476,500.40 元(含增值税) 3、计价方式:代维服务内容的计费方式分为包年代维服务和按次代维服务 两部分。 4、结算方式:本合同中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服务费用实行月度加年度考核 方式,考核分数与实际结算金额挂钩。代维服务费用分为基础代维费和年度尾 款,基础代维费占总费用的 90%,分专业进行核算;尾款占总费用的 10%;月度 考核成绩与基础代维费挂钩,年度考核成绩与尾款挂钩。 17 5、协议签署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 6、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 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较迟签署的时间为准。 7、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 果买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合同服务的最新采购结果,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一 年。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 约定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对另 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七)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 1、双方权利义务: (1)买方有权对卖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卖方应当予以配合。卖 方负责按法律法规规定与卖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合同。 (2)卖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附件的要求,建立固定工作场所,设立驻 地办事处,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级别资质的现场维护服务人员,合理配置综合 维护用仪表、工具、车辆、通信工具和零星材料,留有充足的专项维护用流动 资金。 (3)买方应当对卖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协作和工作条件。卖方有权按 照本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相应付的款项。 2、合同预估总价:76,293,796.80 元(含增值税) 3、计价方式:根据服务订单工作量、单价及考核结果计价,最终结算金额 不超过合同上限总价。 4、结算方式:本合同中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服务费用实行月度加年度考核 方式,考核分数与实际结算金额挂钩。代维服务费用分为基础代维费和年度尾 款,基础代维费占总费用的 90%,分专业进行核算;尾款占总费用的 10%;月度 考核成绩与基础代维费挂钩,年度考核成绩与尾款挂钩。 18 5、协议签署时间:2023 年 9 月 25 日 6、生效条件及时间: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 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签署时间不一致的,以较迟签署的时间为准。 7、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 果买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合同服务的最新采购结果,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延续一 年。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 约定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对另 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中标项目所涉相关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2023 年及以后相应年度的经 营业绩有积极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有助于公司夯实主营业务,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后续经营发展提供 有力保障。 五、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不可预计的 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 险;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亦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进度、结算金额变化,公司将根 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 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安徽移动 2023 年至 2026 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购框架协议(元道); 2、中国移动宁夏公司 2023 年至 2026 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购框架合同- 元道; 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2023 年至 2026 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 购框架协议(元道); 19 4、中国移动吉林公司 2023-2026 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框架采购合同(元道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5、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购合同-商务规范书; 6、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2023 年至 2026 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采 购项目框架合同-元道; 7、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2023 年至 2026 年网络综合代维服务 (公开比选部分)-元道框架合同。 特此公告。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0 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