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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道通信: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23-11-27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道通信”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元道通信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4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 38.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9,18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5,182,616.17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2BJAA210234”《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
   1     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41,904.26              41,904.2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357.84              12,357.84

                                    1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84,262.10              84,262.10

    三、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具体情况

       (一)实施地点的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及科研创新需要,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拟使用
不超过 7,27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含购房款和装修款),购置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
道白石三道深湾汇云中心的房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用于“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其他事项未作调整,与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开披露的信息一致。实施地
点变更后,若涉及募投项目备案,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标的房产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产权清晰,转让前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
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交易价格参考所在地区周边同类房产市场价格,价格
公允。买卖双方将根据销售合同内容约定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
过户手续,风险可控。标的房产所在区域配套成熟,经过装修及布置即能达到
可使用状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与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有关事
宜。

       (二)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

    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白
石三道深湾汇云中心”,主要基于其在区位、人才聚集等方面的优势,具体如
下:

    ①区位优势:深圳市南山区深湾汇云中心区位周边汇集了中兴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通信企业;同时,根据《深圳市人
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南山
将重点发展包括网络与通信产业、智能终端产业等 14 个产业集群,更有利于公
司研发中心未来发展建设。



                                   2
    ②人才聚集优势: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
通信企业汇集在深湾汇云中心区位周边,形成通信行业人才聚集;同时,中国
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形成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人才聚集,
更会有利公司专业研发人才的引进。

    综上,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系公司基于业务发展规划及科研创
新需要、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综合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基于公司战
略规划及研发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研发能力,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
的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
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拟购置位于深圳市
南山区沙河街道白石三道深湾汇云中心的房产。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


                                   3
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
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属于
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元道通信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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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潘建忠                   乔军文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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