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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江南: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31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要求。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4,223.27 万元用于投资建
设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研发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超募资
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
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方、蒋必金、李琳、申慧慧
                                                       202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