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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楼新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08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3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5月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5月8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

厂区2楼会议室,苏州市吴江区学营路285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和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7,65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0.427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7,65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426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5,90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9025%。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5,9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901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7%。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37,652,5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股份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

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37,652,5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股份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

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37,652,5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股份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

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37,652,5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股份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

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37,652,5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股份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

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37,652,5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股份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

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及制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37,652,5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股份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

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37,652,5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股份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

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为37,652,5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股份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

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