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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楼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8-22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8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定于2023年9月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

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 9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截至2023年8月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进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学营路285号2楼会议室

    9、投票规则: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00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2.00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
3.00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提案披露时间、披露媒体和公告名称
    上述提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3、特别说明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

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

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保

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由独立董事杨春福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

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提案编码 100 为总议案,对提案 100 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

意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请仔细填写《参会
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学营路285号,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邮编:215000

    电子邮箱:s.office@xl-nm.com

    传真号码:0512-63362567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年9月4日 9:00 至 17:00;

    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9月4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
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学营路285号4楼证券部,邮编2152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

记,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

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 63382103
    联系传真:0512-63362567
    联系邮箱:s.office@xl-nm.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学营路 285 号 4 楼证券部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
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特别提示: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股东大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160,投票简称为“翔楼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它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6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我本人)出席苏州翔楼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表 决
权。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00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2.00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3.0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授权委托人应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方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提交委托书        □是 □否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签章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