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楼新材: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3-08-22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9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杨春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杨春福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
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翔楼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杨春福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杨春福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
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征集人本次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
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
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Xianglou New Material Co.,Ltd.
设立日期:2005年12月8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八坼街道新营村学营路285号
公司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6月6日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翔楼新材
股票代码:301160
法定代表人:钱和生
董事会秘书:钱雅琴
公司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八坼街道新营村学营路285号
邮政编码:215200
联系电话:0512-63382103
传真号码:0512-63362575
电子信箱:yq@xl-nm.com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 年8月
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春福先生,其基本情况
如下:
杨春福先生:1967 年 1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
1992 年 7 月至 2016 年 10 月历任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05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兼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199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4 月先
后兼任南京中山律师事务所、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江苏联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3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南京新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4 月
至 2020 年 12 月任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3 月至 2022 年
3 月担任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
江苏德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任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担任沈苏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6 年 10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
师;2020 年 5 月至今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7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事项不存在任何利害关 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3年8月3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内容逐项填写《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
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
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
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八坼街道新营村学营路285号
邮政编码:215200
联系电话:0512-63382103
联系传真:0512- 63362575
联系人:吴文斌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
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
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杨春福
2023年8月22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 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已充分了解本次征集投票权的有
关事项。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公告
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
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杨春福出席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
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1.00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2.00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
3.00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 其一,
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