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楼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8-22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7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
衡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 年半年度,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使用和管理,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
理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
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与公司
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
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