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通灵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0-09  

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议案6系临时提案,因未能及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导致公

司股东不能对该议案进行网络投票,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的股东一致对该议案投弃权票,该议案未获通过。公司将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对该议案再次进行审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 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C 楼 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严荣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2,451,3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60.37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2,410,54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34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0,8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104,34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25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063,5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19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0,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4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并列席了本次会议。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 议案进行
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451,2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104,2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8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451,2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104,2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8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451,2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104,2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8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451,2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104,2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8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451,2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104,2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8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未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系临时提案,因未能及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导致公司

股东不能对该议案进行网络投票,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的股东一致对该议案投弃权票。

    公司将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该议案再次进行审议。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依见、王阳光

    3、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