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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达装备:关于超达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3-11-27  

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3-071
债券代码:123187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达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超达转债”当期
转股价格(即 32.60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42.38 元/股);
    2、若在未来触发“超达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南通超达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 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董事
会有权决定按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超达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
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通超
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4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可转债”)469.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46,9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274.71 万元。
主承销商在扣除承销费用 290.00 万元后,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将剩余募集资金
人民币 46,610.00 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41 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超达转债”,债券代码“12318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4 月
11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10 月
11 日起至 2029 年 4 月 3 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3.00 元
/股。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72,758,8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4.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9,103,528.80 元(含税);
本报告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
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
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结合分红派息实施情况,“超达
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前“超达转债”转股价格为 33.00 元/股,调
整后转股价格为 32.6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除权除
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达转债”转股价格为 32.60 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超达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
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 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 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超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32.60 元/股)的 130%(含 130%)。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在未来触发“超达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
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超达转债”。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于触
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超达转债”,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