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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圣电气: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7-03  

                                                    证券代码: 301187         证券简称: 欧圣电气         公告编号: 2023-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上市后的总股本 182,607,6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7.00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7,825,362.7 元(含
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
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
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2,607,66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3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注】
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11 日。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
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5        Santa Barbara Investment LLC
     2       07*****774        WEIDONG LU
     3       08*****515        苏州市熙坤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       08*****974        苏州腾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26日至登记日:2023年7月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WEIDONG LU、实际控制人ESTHER YIFENG LU、前董
事、前财务总监、前董事会秘书柏伟、董事应斌、前董事高鹤林、监事翁晓龙、
何顺莲、前监事陈彩慧、副总经理桑树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控股股东Santa Barbara Investment LLC、股东苏州市熙坤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苏州腾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后,前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来秀路888号

    咨询联系人:罗刚

    咨询电话:0512-82876660

    传真电话:0512-82876903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