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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3-06-05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科技”、“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347.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589 号文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联席主
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
荐”,民生证券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新股1,347.0000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9%,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
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本次发行价格 72.5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6.43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31
日(T-4 日)发布的“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1.22 倍,
超出幅度为 48.72%;低于可比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56.06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
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如有)(以下简称“战
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
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
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89.35 元/股(不含 89.35 元/股)的配售对象
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89.35 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 4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
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 14:38:27:955 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
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58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63 个配售
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24,75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
购数量总和 2,470,790 万股的 1.001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
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以及
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2.5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
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6 月 6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6 月 6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
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
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
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
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
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
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的初始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
股份的 5.00%,即 67.3500 万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67.350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2-
     5、本次发行价格 72.50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4.7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2.4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46.4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3.3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72.5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 72.5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6.43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31 日(T-4 日)发布的“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1.22 倍,超出幅度为 48.72%;低于可比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56.06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
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截至2023年5月31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2022 年扣 2022 年扣 T-4 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收盘价   盈率-扣非前    率-扣非后
                          (元)   (元) (元/股) (2022 年)       (2022 年)


 300443.SZ   金雷股份    1.3464    1.3737     40.08       29.77         29.18

 603218.SH   日月股份    0.3340    0.2569     21.30       63.78         82.93

 833988.NQ   中成发展    -0.1412   -0.1569      -           -             -
                        平均值                            46.78         56.06
   数据来源:iFind


                                      -3-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中成发展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为负数,因此未纳入可比公
司市盈率算数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1)发行人经营业绩整体呈增长态势
    发行人营业收入从 2017 年的 14,740.08 万元增长到 2022 年的 134,024.25 万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5.50%。2022 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0.98%,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8,383.78 万元,同比增长 32%。因此,发行人
经营业绩整体呈增长态势。
    2)下游市场对高强度紧固件的需求持续增长
    作为高强度紧固件的重要下游应用行业,风电行业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
对高强度紧固件制造业的发展息息相关。
    首先,全球范围内风电行业的稳定发展,我国风电行业近年来快速、健康的
增长,均有效保障了风电行业对高强度紧固件的市场需求,为风电高强度紧固件
制造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其次,除新增装机容量市场需求外,风电运维市场的需求也十分可观,因风
电机组造价昂贵,服役环境严苛,运维需求也较高。在服役期间,风电主机需定
期进行维护修复,退役主机通常采用技改、更换零部件方式延长使用寿命。根据
前期装机情况,预计我国 2025 年-2030 年间将迎来风电机组的第一次退役高峰,
因此,近年来风电运维市场对高强度紧固件产品的需求也逐步增长;
    再次,海上风电的发展和大兆瓦风电机组的推广,对风电紧固件制造业工艺
水平、产品技术指标进一步提出要求,促使紧固件生产企业加大对高强度、强抗
疲劳、强防腐、防松动、大型特型规格产品的研发力度,提升工艺水平,以满足
下游市场需求;
    最后,全球范围内风电装机厂商集中度的提高,带动了风电紧固件制造行业
的集中化。发行人在风电行业的主要客户均为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发行人已与中
材科技、时代新材、远景能源、三一重能、东方电气、艾尔姆(LM)、西门子
歌美飒(SiemensGamesa)、恩德安迅能(Nordex-Acciona)、爱纳康(Enercon)、
TPI、AERIS、中国海装等全球领先的风电整机厂商或叶片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合
作关系,已通过金风科技的供应商准入并开始逐步供货,与其他国际知名厂商的
合作也已经进入样品认证阶段。

                                        -4-
    此外,发行人在航空航天、石油装备、燃气轮机等紧固件行业均有布局,非
风电行业紧固件市场的发展也将带动企业业绩发展。
    3)技术优势
    公司深耕高强度紧固件领域多年,凭借长期的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积
累了多项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核心技术覆盖热处理、金属塑性成形、机械加工
工艺、表面防腐处理等方面,自主开发了热挤压成型智能技术、智能深孔钻削技
术、数控自动化车削技术、深孔喷涂防腐技术等多项先进技术。
    2018 年,公司获得国家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国家工信部两化融
合贯标试点企业等多项荣誉和称号,连续多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 年,
公司被认定为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
业;公司“风电装备高强度紧固件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及应用”获得 2019 年度常德
科技创新奖一等奖。
    公司作为全国紧固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单位委员参与起草国家标准 8 项,截
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专利 68 项,其中发明专利 31 项,实用新型专利 37 项,
获得软件著作权 21 项,公司整体技术实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4)产品创新能力强
    公司主要产品风电类高强度紧固件系连接风电叶片与主机、各节塔筒、风机
与地面等的关键基础部件。自设立以来,公司在高强度紧固件的机械性能、防腐
性能、机械加工工艺、智能制造等方面进行多项产品创新,产品具有“高强度、
抗疲劳、耐腐蚀”的特点,已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2017 年 12 月,公司风电叶
片预埋螺套产品获评“湖南名牌”;2020 年 12 月,公司风电叶片预埋螺套产品被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评选为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①预埋螺套
    预埋螺套产品是公司传统优势产品,在预埋螺套产品创新方面,公司在材料
选用及定制、机械性能指标、防腐指标、生产工艺制造等方面积累了多项制造创
新及技术成果,公司预埋螺套产品种类丰富,规格型号齐全,能够有效满足客户
各类定制化需求。例如,在防腐处理方面,公司除能够完成行业常用的达克罗浸
涂工艺处理外,还能够完成达克罗内孔喷涂、喷锌、氧化硅烷处理、喷砂后免涂
层防腐等多种表面防腐处理工艺,以及能够完成国际客户高标准环保达克罗工艺。
目前,公司预埋螺套产品的研发方向主要为进一步提升产品的防松动系数、超强

                                   -5-
防腐指标等方面。
    ②整机螺栓
    在整机螺栓产品创新方面,公司凭借预埋螺套产品上积累的丰富经验,在材
料化学成分微调定制、热处理的控制过程、生产工艺等方面进行创新,采用自动
监控温度、钨钢模具免水冷热锻工艺、机器人自动上下料方式,有效提高了生产
效率。公司的螺栓产品能够在屈强度、材料、机械和物理性能等技术指标、产品
质量方面有效达到甚至高于客户需求。
    目前,公司整机螺栓产品的研发创新方向主要为螺栓热锻柔性制造系统、智
能螺栓监控系统、大直径超高强度螺栓、大直径高淬透性材料在螺栓产品的应用
等方面,其中螺栓热锻柔性制造系统已进入生产应用阶段。
    ③锚栓组件
    在锚栓组件产品创新方面,公司有效掌握及改进锚栓组件的关键生产工序中
频热处理、滚丝、防腐、无损探伤、张拉试验等方面,并有效利用公司风电产品
检测、研发设备,持续进行创新开拓。公司目前具备锚栓全过程的生产制造能力,
包括从材料处理、中频热处理、剥皮压光、UT 探伤,到全自动化机加工、磁粉
探伤、张拉试验、防腐处理、包装的全过程,公司的锚栓组件产品在机械性能、
低温韧性、表面缺陷、寿命指标、应力松弛等关键技术指标方面能够优于行业/
客户通用标准。
    目前,公司锚栓组件产品的研发创新方向主要为重防腐技术、智能锚栓和可
更换式锚栓组合件结构等方面,以期解决风电地锚螺栓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断裂、
严重腐蚀等情形后无法更换或更换成本过高的问题。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
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
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

                                    -6-
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
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76.3574 元/
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
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
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
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
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 72.50 元/股、发行新股 1,347.0000 万股计算,预计发行
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97,657.5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12,506.89 万元(不含增
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85,150.61 万元。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6 月 8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

                                      -7-
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
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
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6 月 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
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
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民生证券包销。
    11、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
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
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
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
限制名单、异常名单或黑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
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3、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4、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
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
见《发行公告》中“一、(五)回拨机制”。



                                   -8-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
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湖南
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
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
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 1%的最高报
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
能达成一致意见;
    (5)预计发行后不满足选定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
    (6)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未按照作出的承诺实施跟投的;
    (7)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8)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9)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10)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11)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9-
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
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
监会予以注册同意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
备案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3 年 5 月 26 日(T-7
日 )披 露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网站( 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证
券日报网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 www.jjck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
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
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
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
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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