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盛帮 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帮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盛帮股份部分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870,000 股,并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38,600,000 股,首次公开 发 行 股 票 完 成 后 总 股 本 为 51,470,000 股 ,其 中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数 量 为 39,265,41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6.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12,204,58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3.71%。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665,4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股份数量为 5,59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86%,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7 月 6 日锁定期 满,其中 5,460,300 股将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申报前 6 个月通过定向增发持有公司股份的王海鱼、郑红梅等 22 位个人 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作出了以下承诺: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或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期 限较长的为准),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人违反前述股份限售承诺,本人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 发行人;如不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人应获得的现金分红,还可以采取的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继续执行锁定期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 的要求延长锁定期。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发行人、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 依法赔偿发行人、投资者损失。” 2、持有公司的股份的公司监事胡基林、余全胜、邹兴平承诺对所持有股份 自愿锁定作出以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 有的上述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监事,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的 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亦遵守本条承诺。 本人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和 减持的其他规定;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涉及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 若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 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人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 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止。” 3、持有公司股份的武汉盛泽川实业有限公司、天津市益佳家用纺织品有限 公司等 7 家机构股东和庄浩等 138 位个人股东对所持有股份自愿锁定作出以下承 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本人/本单位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人/本单位将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 份锁定和减持的其他规定;在本人/本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涉及股份锁定 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本 单位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 若本人/本单位违反本承诺函,违反承诺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人/ 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本人/本单位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 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本单位完全履行本承诺函为 止。”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6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59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8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70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1 覃涛 300.00 300.00 2 谯晓花 5000.00 5000.00 3 庄浩 2000.00 2000.00 4 朱少明 500.00 500.00 5 朱玲玲 10000.00 10000.00 6 周赟 10000.00 10000.00 7 周月明 4000.00 4000.00 8 周扬 2803.00 2803.00 9 周夏敏 306.00 306.00 10 周宏良 1.00 1.00 11 钟鸣 6000.00 6000.00 12 郑红梅 30000.00 30000.00 13 赵铁军 40000.00 40000.00 14 赵菲 24089.00 24089.00 15 张瀚兮 2000.00 2000.00 16 张伟 30000.00 30000.00 17 张绍贵 5000.00 5000.00 18 张铭森 5100.00 5100.00 19 张利娟 5000.00 5000.00 20 张剑 1000.00 1000.00 21 张焕新 536000.00 536000.00 22 张国厚 43000.00 43000.00 23 张富强 15600.00 15600.00 24 詹美华 3000.00 3000.00 25 曾祥荣 2000.00 2000.00 26 袁泽琼 319000.00 319000.00 27 袁科 100.00 100.00 28 俞国珍 3000.00 3000.00 29 余新军 1200.00 1200.00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30 余立新 2000.00 2000.00 31 于福田 7599.00 7599.00 32 于波 8000.00 8000.00 33 殷峻松 900.00 900.00 34 殷海宁 1000.00 1000.00 35 姚美珍 10000.00 10000.00 36 杨旅海 21000.00 21000.00 37 杨林枫 2000.00 2000.00 38 杨丽萍 20000.00 20000.00 39 杨建云 3000.00 3000.00 40 杨桂红 2611.00 2611.00 41 严利媛 3000.00 3000.00 42 宣立虎 483.00 483.00 43 许尤鹏 2000.00 2000.00 44 许彩云 4800.00 4800.00 45 徐浩 1140.00 1140.00 46 熊利蓉 10000.00 10000.00 47 熊丹 200.00 200.00 48 谢勇 2000.00 2000.00 49 谢华 497.00 497.00 50 谢德广 1000.00 1000.00 51 夏薇 7000.00 7000.00 52 吴卫东 9168.00 9168.00 53 吴君能 1000.00 1000.00 54 吴昌煜 2000.00 2000.00 55 王伟平 100.00 100.00 56 王锐 2000.00 2000.00 57 王磊 300.00 300.00 58 汪潇蕾 2233.00 2233.00 59 童行伟 200.00 200.00 60 童立 47000.00 47000.00 61 陶发强 500.00 500.00 62 唐雅娟 1000.00 1000.00 63 唐淑容 17700.00 17700.00 64 唐建萍 3000.00 3000.00 65 孙庆 28000.00 28000.00 66 孙茂振 4000.00 4000.00 67 苏芳 2000.00 2000.00 68 宋道君 44601.00 44601.00 69 施栋业 199.00 199.00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70 沈兰珍 500.00 500.00 71 任永芳 2000.00 2000.00 72 邱式林 2100.00 2100.00 73 邱化峰 1000.00 1000.00 74 秦松涛 3500.00 3500.00 75 钱祥丰 10000.00 10000.00 76 钱江涛 1099.00 1099.00 77 彭任 2000.00 2000.00 78 潘玉英 300.00 300.00 79 潘健平 110000.00 110000.00 80 欧玉苹 1000.00 1000.00 81 倪永兵 10000.00 10000.00 82 梅红英 2000.00 2000.00 83 毛明婵 7000.00 7000.00 84 罗振 2000.00 2000.00 85 罗萍 20000.00 20000.00 86 吕以光 670.00 670.00 87 刘智 257000.00 257000.00 88 刘志远 100000.00 100000.00 89 刘志腾 4400.00 4400.00 90 刘跃云 10000.00 10000.00 91 刘文静 1000.00 1000.00 92 刘圣荣 34000.00 34000.00 93 刘琳琳 9500.00 9500.00 94 梁熹 281000.00 281000.00 95 连英 43000.00 43000.00 96 连建平 2000.00 2000.00 97 李伟凡 2000.00 2000.00 98 李巧文 5000.00 5000.00 99 李立鸣 600.00 600.00 100 李静涛 9000.00 9000.00 101 孔灵 1000.00 1000.00 102 金成虎 2711.00 2711.00 103 蒋兴彪 500.00 500.00 104 黄文荣 10000.00 10000.00 105 黄海英 3000.00 3000.00 106 黄福池 100.00 100.00 107 胡洪宇 1000.00 1000.00 108 何怡 10100.00 10100.00 109 光建国 100.00 100.00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110 谷星 1000.00 1000.00 111 龚为民 500.00 500.00 112 葛永会 1050000.00 1050000.00 113 高维平 9360.00 9360.00 114 高世跃 500.00 500.00 115 傅鑫 5000.00 5000.00 116 冯善雅 2500.00 2500.00 117 冯芳 500.00 500.00 118 杜剑峰 7000.00 7000.00 119 董燕 3000.00 3000.00 120 董淑娟 35000.00 35000.00 121 翟仁龙 5000.00 5000.00 122 邓海鹏 500.00 500.00 123 戴俟旋 467.00 467.00 124 陈义 380100.00 380100.00 125 陈雁 100.00 100.00 126 陈立山 35000.00 35000.00 127 陈安裕 1000.00 1000.00 128 常玮 6000.00 6000.00 129 梅兴兵 80000.00 80000.00 130 魏发锐 60000.00 60000.00 131 林晓东 20000.00 20000.00 132 毛凌 5953.00 5953.00 133 戴梅 20000.00 20000.00 134 周黎静 30000.00 30000.00 135 周永丽 12500.00 12500.00 136 余全胜 80000.00 80000.00 注1 137 张晓英 30000.00 30000.00 138 胡基林 30000.00 30000.00 注2 139 肖彬 10000.00 10000.00 140 李文忠 100000.00 100000.00 141 唐洪 19000.00 19000.00 142 卢凤霞 65000.00 65000.00 143 谢国君 10000.00 10000.00 144 周文金 115000.00 115000.00 145 邹兴平 64000.00 64000.00 注3 146 王海鱼 30000.00 30000.00 147 袁媛 700000.00 700000.00 148 贺逢建 5000.00 5000.00 149 张栩铭 3160.00 3160.00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150 余驰 8000.00 8000.00 151 姚静楠 100.00 100.00 152 戚智华 10000.00 10000.00 153 王林 10000.00 10000.00 154 张金梅 20000.00 20000.00 155 王涛 5000.00 5000.00 156 张晓凡 10000.00 10000.00 157 谢波 20000.00 20000.00 158 袁波 10000.00 10000.00 159 冯文强 10000.00 10000.00 160 刘相平 10000.00 10000.00 161 肖良兰 10000.00 10000.00 162 覃飞 10000.00 10000.00 163 杨佳 10000.00 10000.00 164 武汉盛泽川实业有限公司 7000.00 7000.00 165 天津市益佳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4450.00 4450.00 166 淄博贝升私募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167 北京来共点熙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9000.00 49000.00 168 珠海市诚道天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100.00 169 上海猎聚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170 管鲍齐赢(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00.00 1600.00 合 计 5,590,800.00 5,590,800.00 注 1:股东余全胜先生现任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80,000 股,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余全胜先生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80,000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20,000 股。 注 2:股东胡基林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0,000 股,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胡基林先生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30,000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 股份数量为 7,500 股。 注 3:股东邹兴平先生现任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64,000 股,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邹兴平先生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64,000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16,000 股。 上述股东除履行相关承诺外,其减持行为应严格遵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 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 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8,600,000.00 75.00% -5,590,800.00 33,009,200.00 64.13% 首发前限售股 38,600,000.00 75.00% -5,590,800.00 33,009,200.00 64.13% 首发后限售股 0.00 0.00% 0.00 0.0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870,000.00 25.00% +5,590,800.00 18,460,800.00 35.87% 三、总股本 51,470,000.00 100.00% 0.00 51,470,000.00 100.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部分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竞婷 李学军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