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格力博: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30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3-045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486,161,9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0.61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996,193.43元(含税)。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

 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
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486,161,9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17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553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34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1700元;持股超

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6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办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2023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公司将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

公告。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6号车事业部

    咨询联系人:徐友涛、王青

    咨询电话:0519-89805880

    传真电话:0519-89800520

    邮箱:ir@globetools.com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件。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