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3-056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5,022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 为 7,416,6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56%,限售期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8 日(星期 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力博(江苏)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8 号)同 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21,54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 价人民币 30.85 元,并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行股 票后 ,总股 本由 364,621,968 股 变 更 为 486,161,968 股 。 其 中 无 流 通 限 制 及 锁 定 安 排 的 股 票 数 量 为 114,123,354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3.4743%;有流通限制 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72,038,614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为 76.5257%。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 股,股份数量为 7,416,6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56%,限售期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6 个月, 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8 月 8 日(星期二)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 通。 自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 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 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 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 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 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 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8 日(星期 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7,416,6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5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5,022 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股 剩余限售股数 限售股类型 (股) (%) 数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7,416,646 1.5256 7,416,646 0 下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 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 为公司 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股) 数量(股) 例(%) 例(%) 一 、 有 限 售条 372,038,614 76.53 -7,416,646 364,621,968 75.00 件股份 其 中 : 首发前 364,621,968 75.00 364,621,968 75.00 限售股 首发后限售股 7,416,646 1.53 -7,416,646 0 0.00 首 发 后 可出借 0 0.00 0 0.00 限售股 二 、 无 限 售条 114,123,354 23.47 7,416,646 121,540,000 25.00 件股份 三、总股本 486,161,968 100.00 486,161,968 100.00 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3 年 7 月 31 日作 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 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