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格力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8-30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3-063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
 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力博(江苏)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8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121,54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30.85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人 民 币 374,950.90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费 用 人 民 币

20,511.24 万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54,439.6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2 月 1 日
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
华明(2023)验字第 61457418_B01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实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施主体                     金投资额

      年产 500 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
 1                                          公司     116,900.00        116,900.00
                   基地建设项目

      年产 3 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 5
 2                                          公司     34,000.00         34,000.00
            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

 3    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     44,700.00         44,7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公司     150,000.00        150,000.00

                   合计                       -      345,600.00        345,600.00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尚未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进度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通
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投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
公司会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以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
性
     根据募投项目对资金使用安排,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
闲置的情况。同时,由于公司的业务模式和行业特点,随着公司生
产经营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
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是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
需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的。
    此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按同期一年期
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3.45%计算,12 个月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

5,175 万元/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最大
化。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
资 金 使 用和 不改变 募 集 资金 用途的 情 况 下, 使用不 超 过 人民 币
1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
实施安排,此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
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
募投项目的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