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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工精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2023-06-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六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接受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工精密”、“发行人”或“公
司”)的委托,担任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
出具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
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若因保荐
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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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声 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二、本次发行情况............................................................................................... 16
      三、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6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是否存在可能
      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8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21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 22
      一、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22
      二、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所作出的专业判断以及相应理由和依据,保荐机
      构的核查内容和核查过程................................................................................... 22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27
      四、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27
      五、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28
      六、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29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概览
中文名称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engong Precision Equipment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24596814186E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591.7647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魏志勇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             2012 年 5 月 25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日期       2020 年 9 月 11 日
住所                             成安县商城镇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                         056700
联系电话                         0310-523 8885
联系传真                         0310-523 8885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engong-bar.com/
电子信箱                         ir@hebei-bar.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刘东
部门电话                         0310-523 8885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二)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专注于精密机加工件及连续铸铁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
司已经形成“一项核心产品和工艺、两项核心应用领域”的“一体两翼”的业务
格局。“一体”指高质量连续铸铁件的生产能力,“两翼”分别是连续铸铁件在空
压机领域的批量应用和在液压装备领域的批量应用。

       公司连续铸造工艺区别于传统铸造的砂铸工艺,采用先进的水平连续铸造工
艺,克服了传统铸造工艺材质不均匀、产品缺陷率高的缺点,保证了产品的致密
性和良品率;在此基础上,通过在铁水中添加稀土合金等材料对铁水中所含碳元
素进行球化处理,使其形成球状石墨,有效地提高了铸铁的机械性能,特别是提


                                       3
高了强度及塑性,可广泛应用于下游机械装备制造行业。

    在建立了成熟的连续铸铁生产工艺的基础上,2015年,公司进行产业链延展
升级,从单一的连续铸铁产品研制、生产和销售延伸到精密机加工件的研制和生
产,目前主要产品包括转子、液压阀块、导向套等,可广泛应用于空压设备、工
程机械、注塑设备、传动装备等行业领域。成立至今,公司先后为多个行业提供
连续铸铁产品及加工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并与海天集团、阿特拉斯科普柯、汉钟
精机、东亚机械、徐工机械、三一重工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恒工精密一直注重研发投入和技术革新,积极引入优秀
的研发人才,不断加强研发平台建设。截至2022年末,公司现拥有一支117人的
专业独立核心研发团队,包含材料力学、机械设计、金属材料、金属工艺学、热
处理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等多个学科的专业人才;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人
才培育与对外技术交流合作,同西安理工大学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平台。凭借较强
的技术实力和科研力量,恒工精密曾荣获国家工信部颁发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中国铸造协会颁发的“第三届中国铸造行业‘专精特新’优势企
业”等荣誉;恒工精密被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认定为“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
被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工业企业研发机构(A级)”,被河北省科学技
术厅认定为“河北省水平连续铸铁技术创新中心”。除上述荣誉外,恒工精密还
曾荣获“河北省专利优秀奖”(河北省知识产权局)、“河北省首批制造业单项冠
军企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河北省工业和
信息化厅)、“河北省科技小巨人”(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等荣誉。

(三)核心技术

    在连续铸造及机加工领域,公司拥有多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验,同时公
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连续铸造及机加工领域的核心技术。通过不断进行自
主创新,已实现多项自主核心技术成果转化,在关键技术研究方面形成了较强的
研发创新能力,并积累了大量的技术与产品开发经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已获得授权的专利共 98 项,其中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90 项。较
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优势保证了发行人能够持续向市场提供质量高、性能可靠的
产品,为发行人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使得发行人的市场竞争地位不断提高。


                                    4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高素质研发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重视研发工作
的推进,努力为研发人员创造良好的研发环境,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一支材料、
机械、流体控制系统等学科有机互补的研发人才队伍,核心成员均是国内从事材
料、机械、流体控制系统等方面研发资深人才,2017 年发行人参与的《铸铁水
平连铸生产工艺的改进和提升》项目荣获邯郸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2019 年,
发行人的研发项目《基于新型金属结晶器生产的高均匀性、稳定性,厚壁连铸铁
管材的项目开发及产业化》荣获邯郸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四)研发体系

    1、完善研发项目管理体系

    为规范化、程序化研发项目管理,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研发项
目成果的产出率和转化率,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结合市场需求
与自身发展需要,确定研发项目的方向和数量。经过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列入公
司年度研发计划,公司根据总体发展、效益情况、技术储备需求等决定是否开展
研发项目并对研发经费投入额度进行批准。发行人对产品及技术的研发进行科学
规划、流程化管理,每一个研发项目都由公司研发管理部门明确研发目标、责任
人及完成时间,研发责任人负责研发项目的日常管理、设备调配,保证研究数据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从项目立项到结项,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讨论,保
证项目的研发结果可靠。

    2、专业化研发团队

    公司通过自主培养,结合外部引进的方式不断扩大研发人才储备,组建了一
支专业化、结构合理的技术研发团队,建立了良好的鼓励创新和人才激励机制,
为公司持续创新和发展提供保障。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研发与技
术人员 117 人,研发与技术人员专业背景覆盖机械设计、机械自动化、金属材料
工程、数控技术等多个学科,多学科融合的人员配备能够满足公司不同核心技术
的研发需要。




                                   5
    3、注重研发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发行人不仅注重技术开发,更注重高端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发行人根据
研发人员的能力安排不同的岗位和研发项目,使技术骨干承担更大责任和更高层
次的研发任务;发行人利用省市相关人才引进机制及各地举办的人才市场招聘,
打造了一支富有创新精神和活力的研发团队。通过培养人才,用好人才,不断开
发新产品、改进工艺、提高技术水平等方式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4、深化产学研合作

    发行人在坚持自主研发的基础上,也十分注重与国内知名院校保持紧密合
作,并在业务发展过程中与西安理工大学等高校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
系,提升了技术研发的理论基础,利用行业先进理论对公司的业务进行了改进及
完善。发行人通过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提高了自身的科研水平,并保持技
术创新的优势,对发行人科研体系形成有效支持。此外,公司鼓励和安排研发技
术人员参与各类技术培训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等,以保证研发人员技术水平的提
升与行业需求相适应,并保障研发技术人员在技术职务领域具有畅通的晋升渠道
和较大的发展空间。

(五)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B10035 号),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                           50,673.83          45,337.81          33,772.28
非流动资产                         49,351.55          42,693.93          32,446.95
其中:固定资产                     36,094.05          31,370.92          25,432.96
     在建工程                       1,548.23           4,154.11           3,132.88
     无形资产                       5,268.29           2,753.94           2,662.10
资产总额                          100,025.38          88,031.75          66,219.24
流动负债                           30,560.18          28,978.86          17,380.37
其中:短期借款                     16,609.20           7,008.94           1,015.36

                                     6
非流动负债                           2,797.74             1,532.21              287.88
其中:长期借款                                -                   -                    -
负债总额                            33,357.92            30,511.07           17,668.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6,667.46            57,520.68           48,550.99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66,667.46            57,520.68           48,550.99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86,378.29             87,846.70           52,810.62
营业利润                            11,842.22            11,809.77            7,248.68
利润总额                            11,841.33            11,800.52            7,215.05
减:所得税                           1,294.68             1,605.01            1,158.39
净利润                             10,546.65             10,195.51            6,056.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546.65             10,195.51            6,056.66
少数股东损益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9,410.73            10,092.71            7,057.05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94.74             3,311.56           -3,412.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30.22            -2,409.51           -2,112.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5.89             3,233.30            5,004.7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5.76             -72.92              -36.23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13.83             4,062.44             -556.63

    4、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项目
                                       日                   日               31 日
流动比率                                      1.66                1.56              1.94
速动比率                                      1.11                1.02              1.3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1.21%               35.36%         26.46%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7
                                    日/2022 年         日/2021 年      31 日/2020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62            9.68            7.40
存货周转率(次)                                4.07            4.87            3.7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7,127.73       16,119.16       10,322.3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546.65       10,195.51        6,056.6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9,410.73       10,092.71        7,057.05
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20%           3.20%           3.3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51            0.50           -0.52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1            0.62           -0.0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0.11             8.73          7.37
/股)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平均值
5、存货周转率=当期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账面余额平均值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不含利息资本化金额)+固定
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投入/营业收入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1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政策及法律风险

    (1)行业产能限制的风险

    公司的连续铸铁件的主要生产工艺为连续铸造,属于铸造行业的一种生产工
艺。2018 年 7 月国务院公开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
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提出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
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2019 年 6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
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
联装﹝2019﹞44 号)就重点区域铸造产能建设有关事项通知要从源头把关,严
禁新增铸造产能项目。重点区域范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
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

                                       8
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
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
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
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
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报告期内,公司机加工业务规模持续提升,对连续铸铁件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若后续公司因上述政策无法新增连续铸铁件产能,则可能导致连续铸铁件产能无
法满足机加工新增产能的需求,从而对发行人业绩成长性造成不利影响。

    (2)子公司厂房租赁的合法合规性风险

    公司子公司苏州恒强自太仓东林联发合作社租赁的用于生产的厂房坐落于
集体建设用地。

    报告期内,苏州恒强的营业收入、毛利、净利润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项目的
比例小于 10%,该处租赁的房产土地占公司全部房产土地面积小于 5%。太仓东
林联发合作社根据《苏州市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 苏
府[1996]87 号)、《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城镇规划区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流转方式试点的实施意见》(苏府办[2002]76 号)等法律法规为此处集体建设用
地办理了相关手续,获取了土地证,但并未获取房产证。若此处土地因政策问题
被处罚,发行人子公司的经营场地存在需要搬迁的风险,因此可能需要支付额外
的搬迁费用并导致部分订单延期交付。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履行回购及补偿义务的风险

    根据京津冀基金、招商万凯基金、张召辉、李晓焕、河北杰工、天津恒赢、
恒泰瑞诚、魏志勇、杨雨轩及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1 日签署的《关于河北恒工
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之终止协议》及《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终止协议》,各方确认,自上述协议生效之日起,发行人
从上述协议退出,不承担上述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上述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发
行人不具有约束力,且发行人在上述协议项下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恢复。但是
上述协议附有关于河北杰工、魏志勇和杨雨轩回购及补偿义务的恢复条款,若发
行人发生上市的申请被撤回、驳回、不予审核、不予核准或核准目标公司上市申

                                     9
请但上市并未在批文有效期内实现等情况的,则可能触发恢复条款,从而对公司
股权结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4)纳税额未达约定目标风险

    2022 年 1 月 27 日,发行人子公司恒工科技(受让人)与常熟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出让人)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宗地编号:
320581104007GB00030)。同日,恒工科技与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签订《常熟市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就开、竣工日期、年税收金额进行考核。

    若发行人子公司恒工科技未来未能达成考核目标,恒工科技存在承担违约
金、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风险。

    2、财务风险

    (1)收入及利润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2,810.62 万元、87,846.70 万元和 86,378.29
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6,056.66 万元、10,195.51 万元和 10,546.65 万元。公司
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总体呈现增长趋势。未来,公司在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支出仍将
持续增加,市场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考虑到下游行业周期波动影响,公司面临
收入及利润下滑风险。

    (2)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总额分别为 14,769.68 万元、21,519.82 万元和 19,579.15
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7.97%、24.50%和 22.67%。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总额整
体呈先上升后下降趋势,但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涨
导致公司单位产品成本上升,虽然公司产品销售单位毛利润保持相对稳定,但随
着销售单价的增加,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未来公司若不能持续进行自主创新和
技术研发,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或者因为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竞争加剧、
成本控制不力等影响,将可能会面临毛利率持续下降的风险。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低于净利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情况如下:


                                    1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10,546.65   10,195.51    6,056.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94.74   3,311.56     -3,412.43

    报告期各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低于净利润,且 2020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净利润的最大因素是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经营规模的
增大,各期末的存货、应收账款等大幅增长。同时由于公司销售收入结算中,客
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占比相对较高,销售收现比率总体偏低。公司面临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低于净利润的风险。

    (4)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8,076.67 万元、9,083.38 万
元和 12,379.3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92%、20.03%和 24.43%。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9,764.67 万元、11,660.74 万元和
9,895.3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8.91%、25.72%和 19.53%。公司应收
账款、应收票据的增长均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关。公司已经建立
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加强合同管理和销售款项的回收管理。虽然公司应收
账款、应收票据主要是应收信誉良好的大型企业的款项,但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发
生不利变化,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波动,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收回款项,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5)应收票据结算风险

    公司下游行业主要通过票据进行结算,客户向公司的回款中票据结算占比较
大,导致发行人期末应收票据规模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票据账面价
值分别为 9,764.67 万元、11,660.74 万元和 9,895.3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
别为 28.91%、25.72%和 19.53%。其中包括部分已贴现、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
收票据,发行人已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33 号)等相关要求,未对该等票
据进行终止确认。未来该等票据若出现银行拒绝兑付等情况,可能存在贴现银行
或转让背书方对发行人行使票据追索权的风险。

                                    11
    (6)票据贴现导致财务费用上升的风险

    发行人对部分未到期的票据进行贴现,以获得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保
证公司流动性。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票据贴现产生的利息费用分别为 105.59
万元、8.04 万元和 117.27 万元。若将来发行人票据贴现金额持续上升,将导致
财务费用上涨,从而对公司净利润造成影响。

    (7)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报
告期内公司享受的以上税收优惠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70%、9.07%和
7.29%。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较低,
经营成果不存在依赖税收优惠的情形,但上述税收优惠对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
仍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果公司在未来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
者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所得
税优惠政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8)政府补助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190.69 万元、113.64 万元
和 1,117.62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 2.64%、0.96%和 9.44%。若地方
政府对相关产业和技术研发方向扶持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
司业绩。

    3、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原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
生铁、废钢等,这些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波动会给公司的成本控制带来一定
压力。2021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生铁采购单价较 2020 年度增长 35.57%,2021
年废钢采购单价较 2020 年度增长 32.90%。2022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生铁采购单
价较 2021 年度下降 7.17%,2022 年废钢采购单价较 2021 年度下降 5.55%。如果
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将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2
    (2)下游行业的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领域的不同主机产品和技术装备,为空压设
备、工程机械、注塑设备等行业主机装备进行配套。该等行业的发展易受国内宏
观经济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如果未来国家宏观
经济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产品所应用的行业将受到相应影响,进而影响公司及公
司所处行业的经营情况和发展。

    (3)贸易政策及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6,370.86 万元、12,622.48 万元和
17,787.38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21%、14.85%和 21.32%。
目前,全球经济发展形势不明朗,部分国家与地区存在贸易保护主义,如果发行
人境外客户所属国对包括中国在内的贸易顺差国采取反倾销、提高关税等措施,
公司产品的境外销售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 58.35
万元、144.11 万元和-107.79 万元。如果人民币出现短期内大幅升值,公司产品
出口以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综上,贸易政策及汇率变化可能对公司经
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美国在全球范围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包括对华加征进口关税。
因此,如果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国采取进一步加剧对华的贸易保护政策,
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部分客户和供应商重叠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部分客户和供应商重叠的情形,该重叠情形符合商业
惯例。报告期各期,重叠的客户和供应商的销售额合计占公司总销售合计金额的
0.16%、0.15%和 0.37%。报告期各期,重叠的客户和供应商的采购额合计占公司
总采购合计金额的 0.01%、0.01%和 0.06%。由于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同时也是
客户,如果未来主要的重叠客户供应商与发行人的业务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
将对发行人的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均产生影响,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
营业绩。


                                    13
    4、内控风险

    (1)控制权集中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魏志勇和杨雨轩,二人通过河
北杰工间接控制发行人 75.09%的股份,魏志勇直接持有发行人 0.76%的股份,
魏志勇和杨雨轩合计控制发行人 75.85%的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虽然公司已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避免大股东操纵现象的发
生,实际控制人亦承诺不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本公司利益,但实际控制人仍可凭
借其控制地位对本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决策等重要事项施加影
响,因此本公司仍面临实际控制人控制权集中的风险。

    (2)公司内部控制风险

    发行人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的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的经营
管理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但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经
营管理、财务监控、资金调配等工作日益复杂,将对发行人的内部控制提出更高
要求。如果发行人的内部控制体系不能随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
则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技术风险

    (1)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发行人需要不断优
化生产工艺,以保证自身的竞争优势。未来,若发行人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失败,
或者竞争对手在相关领域取得技术突破,推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发行人可能失
去现有的市场份额,从而导致盈利能力下降。

    (2)技术泄密和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恒工精密是一家致力于精密机加工件及连续铸铁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
新技术企业。公司核心产品螺杆转子与液压阀块已分别在空压机核心部件领域、


                                    14
液压装备核心部件领域实现批量应用。

    公司研发团队凝聚力较强,多年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变化,为公司保持持续
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做出了重大贡献。若公司出现技术人员大量流失的状况,有
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随着同行业人才
争夺的加剧,公司仍无法保证未来不会出现技术人员流失甚至技术泄密的风险。

       6、募投及发行失败风险

       (1)未来募投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流体装备核心
部件扩产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其中,“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流体装备核心部件扩产项目”是在公司现
有业务、产品与技术基础上进行的扩产与升级。若未来市场、技术、产品等相关
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能否按计划完成、项目建成
投产后产能能否及时消化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发行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规模扩大,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尚未完全实现之前,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幅度将小于净
资产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短期内存在下降的风险,
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3)募投项目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在确定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慎
重的分析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前景
良好。但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如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土地监管政策、
竞争条件、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等出现较大变化、技术快速更新换代及发生其
他不可预见事项,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者无法实现预期收
益。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研发支出金额较大,在
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每年将新增较多折旧费和摊销费。如公司

                                       1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未能覆盖相关费用,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及研发支
出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4)本次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宏观经济形
势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控、利率水平、汇率水平、投资者预期变化等各种因
素可能对股票市场带来影响,进而影响投资者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判断。因此,
本次发行存在由于发行认购不足或未能达到上市条件而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197.2549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0%。公司实际发行新股数量经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由董事会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协商情况,结
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
发售。

    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申购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5、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立账
户的合格投资者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发行对象

    6、承销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余额包销

    7、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薛艳伟,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18010001,现任中信证券投资
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先后参与或负责了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

                                    16
司 IPO 项目、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收购项目、北海国发
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收购项目。

    宋云涛,保荐代表人,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0050011,先后参与了冀东水
泥可转债项目、中关村发展集团公募 Reits 项目、格林美非公开发行项目、深圳
英威腾电气可转债项目、天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暨中国化工集团科技板块整体上
市项目,宁波热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深圳投资控股收购紫光集团项目、北
京居然之家借壳武汉中商项目等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

    于鹏,证券执业编号:S1010118090028,先后参与了粤运交通 A 股 IPO 项
目、辽鞍股份 A 股 IPO 项目、浙江环境 A 股 IPO 项目、物产中大分拆子公司物
产环能 A 股 IPO 项目等项目。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田雨,证券执业编号:S1010117070334,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
高级经理。先后参与了天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国网节能公司债项目、冰轮
环境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格林美非公开发行项目、神州泰岳向特定对象发行项
目。

    汤元备,证券执业编号:S1010119090074,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
会高级经理。先后参与了涪陵电力非公开发行项目,辽鞍股份 IPO 项目,赫普
能源 IPO、华晟经世 IPO 项目、华东重机可转债项目。

    肖扬,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0120022,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
副总裁,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税务师资格、评估师资格、法律职
业资格。曾先后负责或参与了美好置业配股及非公开发行项目、东北制药 2018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垒知集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冀东水泥 2020 年发行可
转债项目、冀东水泥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东北制药权益变动及上市公司收购项目、
中兴商业权益变动项目、华阳新材创业板 IPO 项目、益佰制药 2017 年发行公司
债项目、中国石化 2019 年发行公司债项目、联众新能源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


                                   17
债项目等。

    王京奇,证券执业编号:S1010720120002,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
会高级经理。先后参与了天宜上佳科创板 IPO 项目、友发集团 IPO 项目、财达
证券 IPO 项目、信达证券 IPO 项目、中国国航 2017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新宏泰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国国航 2016 年发行公司债项目、泛海控股 2018 年发行公
司债项目。

    谢龙,证券执业编号:S1010121050162,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
高级经理。先后参与了中科润宇创业板 IPO、某轨道交通弱电集成企业科创板
IPO、北京基调网络 IPO、直客通港股 IPO、某智能资产服务商 IPO、某央企子
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

    张闻莺,证券执业编号:S1010118060076,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
会高级经理。先后参与了凯视达科创板 IPO 项目(拟申报)、中科润宇 IPO 项目、
神州泰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项目、冀东水泥可转债项目、格林美非公开项目、
天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李柄灏,证券职业编号:S1010120040024,现为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
委员会高级经理。作为项目主要成员,先后参与了冀东水泥可转换公司债券、华
东重机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赫普能源 IPO 项目、物产中大分拆子公司物产环
能 IPO 项目、国网节能中期票据项目,天津泰达投资公司债项目。

    王大为,证券执业编号:S1010121030052,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
会高级经理。从业以来,曾参与中科环保 IPO 项目、涪陵电力非公开发行项目、
国网综能绿色公司债项目。

    蔡斯任,证券执业编号:S1010122030034,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
会高级经理。

    徐沛宁,证券执业编号:S1010120010017,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
会高级经理。从业以来,曾参与赫普能源 IPO 项目、厦门华特 IPO 项目、某固
废回收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等。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是否存
                                   18
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有或者通
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
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重要关联方的少量股票以及本保荐机构通过以自有、资管或募集资金投资的
已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相关金融产品间接持有少量公司股份(穿透后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0.01%),该等投资行为系相关金融产品管理人所作出的独立
投资决策,并非本保荐机构主动针对发行人进行投资。除此之外,本保荐机构或
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除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
方可能通过二级市场的股票交易而持有本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的少量股票外,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关联方与本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
其他权益关系。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
的情况,亦不存在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19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
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
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0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
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
保荐工作底稿支撑,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
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
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保荐机构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
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七、保荐机构保证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保荐机构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保荐机构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采取的监管措施,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十、若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1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一、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2021 年 4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就发行人本次发
行上市事宜作出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境内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提请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延长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
案有效期延长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并提请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

(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2021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2023 年 4 月 5 日发行人召
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上述议案有效期延长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已获得了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所作出的专业判断以及相应理由和依据,

保荐机构的核查内容和核查过程

(一)公司所处行业符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公司主要从事精密机加工件及连续铸铁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
空压件(如转子等)、液压装备件(如液压阀块、导向套等)及连续铸铁件。公
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空压机、注塑机及工程机械等设备,根据公司产品及行业特点,
一般以“机械设备零部件行业”指称公司所处行业。机械设备零部件行业作为工

                                   22
业和产业技术的关键基础,是制约我国制造业创新发展和质量提升的症结所在。
近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与铸造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主要目的
在于引导机械设备零部件行业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对重大技术装备
的需求为目标,强化工业基础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公司产品所属行业
与领域高质量、快速发展。上述产业政策的逐步实施及新政策的不断出台,将对
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有利的影响。

    公司产品属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
鼓励类的第十四大项“机械”下第二十小项的“高性能、高塑性球墨铸铁件”。
属于国家鼓励的行业发展方向。

(二)公司依靠创新、创造、创意开展生产经营

    1、发行人专注于先进的铸造工艺的研究及创新

    在连续铸造及机加工领域,公司拥有多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验,同时公
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连续铸造及机加工领域的核心技术。连续铸铁区别于
传统铸造的砂铸工艺产品,其先进性主要体现在:铸铁被从铁水容器底部拔出,
通过结晶器将其快速冷却,铸铁内部组织的致密性、一致性较高,不易出现内部
组织缺陷,克服了传统砂型铸造工艺材质不均匀、产品缺陷率较高的缺点;连续
铸造技术易于实现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提高了生产效率;生产无需使用造型砂,
不会因造型砂脱落而出现砂眼缺陷,无造型砂排放,生产工艺清洁环保。

    通过多年在生产工艺上的完善和积累,公司熟练掌握了通过在铁水中添加稀
土合金等材料对铁水中所含碳元素进行球化处理得到球状石墨的工艺技术,可将
传统的灰铸铁转化为球墨铸铁,进一步有效地提高了铸铁的机械性能,特别是提
高了强度及塑性。

    公司结合水平连续铸造工艺及球墨铸铁的特点,利用水平连续铸造工艺可快
速冷却铸造产品的特点,通过控制投料、拉拔速度及冷却速度,可以实现对铸铁
的石墨球化率进行有效的控制,达到较为理想的石墨球化率及均匀度,成功实现
了大体积球墨铸铁件的近乎无缺陷铸造,提高了最终产品的产品质量和良品率。




                                   23
    2、发行人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成果显著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恒工精密一直注重研发投入和技术革新,积极引入优秀
的研发人才,不断加强研发平台建设。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拥有一
支 117 人的专业独立核心研发团队,包含材料力学、机械设计、金属材料、金属
工艺学、热处理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等多个学科的专业人才;公司自成立以来
一直重视人才培育与对外技术交流合作,同西安理工大学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平
台。凭借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科研力量,恒工精密曾荣获国家工信部颁发的“第二
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铸造协会颁发的“第三届中国铸造行业‘专
精特新’优势企业”等荣誉;恒工精密被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认定为“河北省
企业技术中心”,被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工业企业研发机构(A 级)”,
被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河北省水平连续铸铁技术创新中心”。除上述荣誉
外,恒工精密还曾荣获“河北省专利优秀奖”(河北省知识产权局)、“河北省首
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科技小巨人”(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等荣誉。

    3、发行人积极向产业下游延伸并拓展行业边界

    在建立了成熟的连续铸铁生产工艺的基础上,2015 年,公司进行产业链延
展升级,从单一的连续铸铁产品研制、生产和销售延伸到精密机加工件的研制和
生产,并形成了“一项核心产品和工艺、两项核心应用领域”的“一体两翼”的
业务格局。“一体”指高质量连续铸铁件的生产能力,“两翼”分别是连续铸铁件
在空压机领域的批量应用和在液压装备领域的批量应用。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转子、液压阀块、导向套等,可广泛应用于空压设备、工程机械、注塑设备等行
业领域。公司成立至今,先后为多个行业提供连续铸铁产品及加工的一站式解决
方案,并与海天集团、阿特拉斯科普柯、汉钟精机、东亚机械、徐工机械、三一
重工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三)公司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1、发行人业务增长情况

    发行人连续铸铁件、精密机加工件的产量、销量情况具体见下:


                                   24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主要产品类别     产销量情况
                              数量(吨)     增长率      数量(吨)       增长率   数量(吨)
                    产量       127,739.43    -4.46%       133,703.47     38.26%      96,701.56
 连续铸铁件      机加工领用     72,744.45    -8.91%          79,856.54   61.16%      49,550.75
                    销量        53,998.48        0.67%       53,637.58   22.35%      43,838.23
                    产量        45,761.92   -12.84%          52,500.48   68.25%      31,204.35
精密机加工件
                    销量        46,243.81    -7.37%          49,925.31   61.70%      30,875.63

    2020 年-2022 年间,发行人连续铸铁件产量、销量年复合增长率达 14.93%、
10.98%;精密机加工件产量、销量年复合增长率达 21.10%、22.38%呈增长趋势。
未来数年将是公司的重要发展阶段,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的发展趋势,
公司的主要发展目标包括:持续推动生产能力建设,完善产品体系,推进长三角
及中部区域制造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为核心客户提供就近生产及售后服务响应
能力;优化完善现有行业客户的布局和覆盖率,以大客户战略为核心,提升大客
户的收入规模和贡献率;推进公司机加工产能的数字化转型,提高生产效率;持
续研发投入,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在未来向客户提供更高端的机械设备零部件产
品,提升公司为客户提供高效定制化产品的能力。

    2、发行人财务指标增长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产能、产量增长,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随之增长,具
体如下:
                 项目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83,419.36            84,973.51      52,157.24
同比变动                                           -1.83%                62.92%                  -
营业收入-连续铸铁件(万元)                      34,181.55            32,676.04      23,051.91
同比变动                                            4.61%                41.75%                  -
营业收入-精密机加工件(万元)                    49,237.81            52,297.47      29,105.33
同比变动                                           -5.85%                79.68%                  -
净利润(万元)                                   10,546.65            10,195.51       6,056.66
同比变动                                            3.44%                68.34%                  -

    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收入同比变动分别为 62.92%和-1.83%,净利润同比
变动分别为 68.34%和 3.44%,其中作为发行人的业务增长主要动力的精密机加


                                            25
工件业务,同比变动分别为 79.68%和-5.85%,报告期内整体呈增长趋势,体现
了公司业务及战略方向的增长能力。

    随着公司进一步的对机加工产能的投入以及持续进行市场开拓,公司业务规
模将持续增长,盈利能力将随之提升。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行业报告和市场研究资料,了解了近年来行业相关政
策,对发行人所在行业的市场情况和竞争格局进行了分析;访谈发行人的行业主
管部门;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访谈,查阅核心技术人员的
简历;实地查看发行人的研发场所,核查发行人研发投入相关凭证及研发合同;
查阅发行人已取得的专利证书;实地查看发行人的经营场所,核查发行人实际经
营情况,对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了函证及走访,抽查了发行人的销售
合同、采购合同,对主要客户销售流程、主要供应商采购流程进行了穿行测试。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工精密主要专注于精密机加工件及连续铸铁件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在连续铸造及机加工领域拥有多年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
验。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一项核心材料和工艺、两项核心应用领域”的“一体两
翼”的业务格局,随着我国工业机械装备的国产化进程的推进、以“制造强国”
为核心的产业规划政策的逐步落实以及机械装备标准及技术水平的日益提高,发
行人以连续铸铁件为核心的精密机加工业务将保持较快的增长趋势。

    公司坚持客户至上的发展理念,凭借专业的技术研发实力、高效的生产效率、
领先的供应链管理经验和过硬的产品品质,已成为国内领先的连续铸铁件供应
商;未来,公司将通过引进先进生产设备、持续开发领先技术、扩大生产规模,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能及综合实力,在公司现有“一体两翼”业务格局的基础上,
进一步拓展“连续铸铁+机械加工”的一站式服务能力,持续扩充公司连续铸铁
件的应用领域,降低生产成本,保证客户需求快速响应能力,进而提升公司的综
合市场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快速可持续发展,具备创新特征。符
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26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规对于创业板企业
的定位要求。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恒工精密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规定的上
市条件:

    (一)恒工精密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二)恒工精密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三)恒工精密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

    (四)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选择具体上市标准
如下:“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
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
民币 5,000 万元”。

    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0035 号),发行人
2021 年、2022 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0,195.51 万元、10,546.65
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分别为 10,092.71 万元、9,410.73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
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规的规定,由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


                                     27
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由内核会议进行了集体评审,认为:发行人具备《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发行人具有自
主创新能力和成长性,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运作规范;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经营业绩优良,发展前景良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发行人的经营发展战略,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推动发行人持续
稳定发展。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予
以保荐。


五、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工作安排
                          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一)持续督导事项
                          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意识,进一步完善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
                          各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的决策机制,协助发行人执行相关制度;
完善防止大股东、实际控
                          通过《保荐协议》约定确保保荐人对发行人关联交易事项的知
制人、其他关联机构违规
                          情权,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
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与发行人建
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
                          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
                          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   督导发行人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若有关的关联交易为
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    发行人日常经营所必须或者无法避免,督导发行人按照《公司
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    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
联交易发表意见            本机构将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
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督促发行人负责信息披露
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    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   督导发行人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募集资
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    金;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股
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
                          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以及中国证监
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
                          会关于对外担保行为的相关规定
意见
7、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发行人的相关信
境和业务状况、股权变动
                          息
和管理状况、市场营销、


                                       28
         事项                                   工作安排
核心技术以及财务状况
8、根据监管规定,在必要   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所需的相关材料并进
时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行实地专项核查
                          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有关规定和保荐协议约
                          定的方式,及时通报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在持续督导期间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    内,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
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    其他不当行为的,督促发行人做出说明并限期纠正,情节严重
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的,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
                          公开声明
                          发行人及其高管人员以及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提供专业服
                          务的各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将全力支持、配合保荐人履行保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    荐工作,为保荐人的保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亦依照
机构配合保荐人履行保荐    法律及其它监管规则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荐人对发行
职责的相关约定            人聘请的与本次发行与上市相关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所出
                          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时,可以与该中介机构进行协商,并可
                          要求其做出解释或者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            无


六、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29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薛艳伟              年     月   日



                              宋云涛              年     月   日

项目协办人:

                               于鹏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朱    洁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马    尧            年     月   日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公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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