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恒工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3-06-26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工精密”、“发行人”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
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617 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2,197.2549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
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
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
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请投资者关
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 36.9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对应摊薄后市盈率为 34.46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19 日(T-4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1.78 倍,超出幅度约
为 8.43%;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对应市盈率 25.34 倍,超出幅度约为 35.99%,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

                                    1
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
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河北恒工精密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
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
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45.60 元/股(不含 45.60 元/股)的配售对
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45.60 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 700 万股(不含)的
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在拟申购价格为 45.60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700 万股且系
统提交时间同为 2023 年 6 月 19 日 13:10:13:444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55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
共剔除 69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45,68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
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4,509,570 万股的 1.0130%。剔
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
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可比
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6.9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6 月 27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6 月 27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09:15-11:30,
13:00-15: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36.90 元/股,不超
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

                                     2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
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
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中
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仅为发行人的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证券
恒工精密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恒工精密员
工资管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恒工精密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
配售股份数量为 106.4498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84%。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329.5881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06.4498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84%。初始战略配
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223.1383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 36.9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3.0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5.8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0.7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4.4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36.9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4

                                    3
通用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1.78 倍。
     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T-4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
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2022 年扣非 2022 年扣非 T-4 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前 EPS(元/ 后 EPS(元/ 收盘价     盈率-扣非前 市盈率-扣非
                           股)        股)    (元/股) (2022 年) 后(2022 年)

605060.SH     联德股份        1.0269       0.9592       27.08          26.37       28.23
603112.SH     华翔股份        0.6025       0.4800       11.17          18.54       23.27
002921.SZ     联诚精密        0.1958       0.1574       14.65          74.82       93.06
300780.SZ     德恩精工        0.8403       0.5729       14.05          16.72       24.53
                           算术平均值                                  34.11       42.27
                  算术平均值(剔除极端值)                             20.54       25.3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静态市盈率均值计算时剔除极端值(联诚精密)。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恒工精密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技术优势
     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发行人拥有连续铸铁件生产及精密机
加工件制造领域的多项技术专利、专有工艺、先进生产加工与检测设备。依托于
发行人精密连续铸铁件生产及加工工艺,发行人的产品在致密性、耐磨性、加工
精度等方面相比传统的砂铸工艺更加先进。发行人一直注重研发投入,2020-2022
年,发行人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35%、3.20%、3.20%,研发投入年
复合增长率达 25.10%。同时,发行人十分重视人才培养与对外交流合作,与西
安理工大学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已拥有授权
专利 98 项,其中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90 项。发行人是高新技术企业,
凭借出色的研发能力和产品品质,获得国家工信部颁发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等荣誉,并被认定为“河北省水平连续铸铁技术创新中心”、“邯
郸市工程技术研发部”。
     ②质量管控优势
     发行人始终重视产品质量及品牌声誉,积极采用国内外通用标准实施产品质
量控制,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

                                                   4
证。发行人根据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确定了质量管理目标,及
质量目标所必须的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产品实现过程、资源、信息及控制准则与
方法。同时,为提高产品良品率,发行人配备了三坐标测量机、洛氏硬度计、直
读光谱仪、万能材料试验机、金相显微镜、碳硫快速分析仪等一系列先进检测仪
器,并在研发、采购、生产各环节严格把控,努力提升产品品质;在售前、售中
和售后环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使得发行人产品的客户满意程度和服务体验一
直维持在较高水平。
    ③客户资源优势
    大型液压、空压及传动机械制造商拥有一套严格的供应商认证体系,认证标
准高、审查内容多、认证周期长,因此行业具有较高认证壁垒。由于认证严格,
供应商一旦进入下游厂商供应链体系,双方将会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恒工精
密经过多年市场开拓,凭借良好的产品性能和优质的服务,在液压领域已将产品
稳定地供应给海天集团、徐工机械、三一重工等国内外企业;空压领域已与阿特
拉斯科普柯、汉钟精机、东亚机械等知名国内外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发行人下游客户多为大型企业,具有规模大、信用好、产品需求大、合作时
间长等特点,为发行人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也为发行人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
提供了先发优势。
    ④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能力
    不同于大部分同业企业仅致力于行业内某一领域的发展,发行人拥有较为完
善的产业链布局,一方面,大产业链布局能够在企业内部产生协同效应,保障发
行人优质连续铸铁件供应,有效降低生产成本,缩短交货周期;另一方面,大产
业链布局有助于发行人从原料生产到精细加工,全方位提升产品性能,为客户提
供一站式解决方案,更好地满足其需求。
    本次发行价格 36.9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34.46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19 日(T-4 日)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1.78 倍,超出幅度约为 8.43%;亦高于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5.34 倍,超出幅度约为 35.99%,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
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
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5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298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6,959 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
的 94.60%;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4,245,240 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
的 94.14%,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2,773.75
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金融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河北恒工精
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
    (4)《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73,000.00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36.90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约为 81,078.71 万元,高
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
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
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
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
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
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
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
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
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
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
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6
    7、发行人本次发行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为 73,000.00 万元。按本次
发行价格 36.90 元/股和 2,197.2549 万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 81,078.7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9,007.4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72,071.25 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
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
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
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
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进行新
股申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T+2 日)
16:00 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
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
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7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6 月 2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1、如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
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
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以及获
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该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
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
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
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
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3、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14、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
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
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一、(六)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则本次发行股份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

                                    8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和《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
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
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
发行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
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
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
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3 年 6 月 14 日(T-7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
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 ; 证 券 日 报 网 , 网 址 www.zqrb.cn ; 中 国 金 融 新 闻 网 , 网 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
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
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

                                         9
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26 日




                                    10
(此页无正文,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