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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工精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3-08-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
                              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工精密”、“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
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35,348.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恒工装备科技(苏州)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恒工科技”)提供无息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流体
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恒工精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7号)同意注册,恒工精密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21,972,549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36.90 元/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810,787,058.10元,扣除本次支付的含税的承销费人民币71,333,045.37元,公司实
际收到募集资金739,454,012.73元,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不含税的保荐费为
人民币849,056.6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930,143.10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20,712,532.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7月3日出具了《河北恒工精密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232号)。公司依照相关规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
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投资预算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金额
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      35,348.93         35,348.00                   35,348.00

流体装备核心部件扩产项目    17,551.93         17,551.00                   17,551.00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341.03          6,341.00                    6,341.00

补充流动资金                 4,820.00          4,820.00                    3,891.25
偿还有息负债                 8,940.00          8,940.00                    8,940.00
          合计              73,001.89         73,000.00                   72,071.25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的概况

    “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恒工科技,为满足募投项目的资
金需求,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5,348.00万元向恒
工科技提供无息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借款或者增资期限为自实际
借款或者增资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本次借款或者增资将全部用于
实施上述募投项目,不作其他用途。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由公司、恒工科技与保
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四、借款或者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恒工装备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魏志勇

     (三)注册资本:33,800万元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MA221DY85G

     (五)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
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
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
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余热余压余
气利用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
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六)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恒工科技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七)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末/2023 年 1-3 月              2022 年末/2022 年度
资产总额                                         10,081.84                        8,745.05
负债总额                                          5,286.61                        4,000.54
净资产                                            4,795.23                        4,744.51
营业收入                                              53.18                            6.29
净利润                                                -81.42                       -148.00

注:恒工科技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一季度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次借款或者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恒工科技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流体装
备零部件制造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
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要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向恒工科技提供借款或者增资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
风险可控。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认
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 35,348.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
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和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
项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348.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宜,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规定。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
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348.00 万元的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
募投项目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艳伟                             宋云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