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工精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8-04
证券代码:301261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3-011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第四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一)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1 日
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1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8 月 15 日 15:00 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商城镇工业园区经四路公司第
四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
1.00 √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2.00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
见,保荐机构出具 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
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表决方式说明:
1、上述提案 1.00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提案 2.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
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登记要求如下:
1、登记时间:2023 年 8 月 16 日 9:00—12:00,14:00—17:00;
2、登记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商城镇工业园区经四路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
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附件二)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23 年 8 月 16 日 17:
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
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楚凯
(2)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310-5238885
传真:0310-5238885
电子邮箱:ir@hebei-bar.com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5、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8 月 4 日
附件一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投票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61;投票简称:恒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制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
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21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1 日 9:15,结束时间
为 2023 年 8 月 21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北恒工精密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以 意 对 权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1.00 √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
2.00 √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说明: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
“√”。
委托股东签名(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是否具有表决权: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
证件号码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
是否委托参会
姓名
代理人证件
代理人姓名
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8月16日17:00之前送
达、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
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