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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工精密: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3-12-15  

证券代码:301261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3-040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

                            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
会董事和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委员、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
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成员如下:

    董事长:魏志勇先生

    非独立董事:魏志勇先生、杨雨轩女士、尉丽峰先生、刘东先生

    独立董事:翟进步先生、焦健先生、戎梅女士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在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独立董事翟进步先生、焦健先生、戎梅女士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 述 董 事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魏志勇先生、尉丽峰先生、焦健先生组成,其中焦健先
生为独立董事;董事长魏志勇先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翟进步先生、杨雨轩女士、戎梅女士组成,其中翟进步
先生、戎梅女士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翟进步先生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焦健先生、魏志勇先生、戎梅女士组成,其中焦健先生
和戎梅女士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焦健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戎梅女士、刘东先生、翟进步先生组成,其中戎
梅女士和翟进步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戎梅女士担任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
监事 1 名,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
成员如下:

    监事会主席:付永晟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向伟先生、杨晓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付永晟先生

    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
事人数不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述监事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2023 年 12 月 15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30)、《关于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1)。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魏志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聘任
袁建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副总经理、刘东先生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其中,刘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
式如下: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商城镇工业园区经四路

    联系电话:0310-5238885

    传真:0310-5238885

    电子邮箱:ir@hebei-bar.com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通过,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魏志勇先生、刘东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五、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楚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楚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
下: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商城镇工业园区经四路

    联系电话:0310-5238885

    传真:0310-5238885

    电子邮箱:ir@hebei-bar.com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后,其中原监事刘文超先生、李晓
黎女士任期届满,将不再担任监事,均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文超先生通过公司股东天津恒泰瑞诚企业管理咨询中
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000 万股;通过“中信证券恒工精密员工
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100 万股,合计
持有 5.2100 万股,占比 0.0593%。任期届满离任后,刘文超先生将继续履行《上
市公告书》中的有关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
及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等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文超先生、李晓黎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其
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袁建华先生: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1 月至
1983 年 3 月,曾任江苏省扬州地区轮船公司轮机员;1983 年 3 月至 1997 年 5
月,就职于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历任机工、三管轮、二管轮、大
管轮;1997 年 6 月至 2004 年 8 月就职于香港纵横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大
管轮、轮机长、机务总管;2004 年 9 月至 2012 年 6 月曾任上海安顺船舶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2 月曾任天顺风能(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中心主任;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12 月曾任苏州欧能螺
杆技术有限公司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5 月曾任苏州棣文聚能余热发电
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12 月,曾任上海乾功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销售经理;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恒工有限副总经理,2020 年 8 月
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袁建华先生通过公司股东恒赢(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0.0000 万股份,占比 0.2276%;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楚凯先生: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郑州华
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任证券事务专员;曾任职于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部任证券事务主管;2021 年 4 月起就职于公司证券事务部历任证券事
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楚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楚凯先生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