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 公告编号:2023-044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数量 过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 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 致。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兰德”)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兰德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兰德”)拟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729,950 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0.4616%(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毕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其中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所转股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 聚兰德和瑞兰德持股数量相应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聚兰德及其一致行动人瑞兰德出具的《深圳市聚兰德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截至目前,聚兰德及瑞兰德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名称 (元/股) 比例 2023 年 4 月 集中竞价 34.128 83,900(权益分派前) 0.0355% 27 日 2023 年 5 月 聚兰德 集中竞价 10 日至 2023 37.121 2,279,900(权益分派前) 0.9645% 年 5 月 22 日 合计 2,363,800(权益分派前) 1.0000%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比例 2023 年 4 月 大宗交易 11 日至 2023 28.547 2,630,000(权益分派前) 1.1126% 年 4 月 28 日 2023 年 5 月 5,871,000 大宗交易 5 日至 2023 26.289 (权益分派前 4,441,000; 2.2148% 瑞兰德 年 5 月 31 日 权益分派后 1,430,000) 2023 年 6 月 大宗交易 1 日至 2023 16.028 4,042,300(权益分派后) 0.9500% 年 6 月 19 日 12,543,300 合计 (权益分派前 7,071,000; 4.2773% 权益分派后 5,472,300) 14,907,100 合计 (权益分派前 9,434,800; 5.2773% 权益分派后 5,472,300)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因公司资 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所取得的股份。 自 2023 年 6 月 12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聚兰德及瑞兰德累 计减持股份数量 1,180,000 股,累计减持比例为 0.2773%。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当时总 占目前总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本比例 (注 1) (注 2) 聚兰德 合计持有股份 13,500,000 5.7110% 20,045,160 4.7110% 其中:无限售条件 13,500,000 5.7110% 20,045,160 4.711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1,229,950 4.7507% 2,013,810 0.4733% 其中:无限售条件 瑞兰德 11,229,950 4.7507% 2,013,810 0.473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4,729,950 10.4616% 22,058,970 5.1843% 一致行动 其中:无限售条件 24,729,950 10.4616% 22,058,970 5.1843% 人合计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 1:“占当时总股本比例”是以权益分派实施前总股本 236,387,500 股为计算基数; 注 2:“占目前总股本比例”是以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 425,497,500 股为计算基数; 注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减持计划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上述股东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 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 尚未执行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聚兰德及瑞兰德出具的《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