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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恩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8-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祥茂                   联系电话:021-38031764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振宇                   联系电话:021-3803176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是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公司已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计划下半年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无                      不适用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无                      不适用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及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                          是                  不适用


                                          2
6、关于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占用资金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关于租赁场所无房产证承诺                            是          不适用
14、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5、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
                                                             不适用
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祥茂                         徐振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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