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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仪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2023-09-28  

证券代码:301270            证券简称:汉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由“上海市虹口区水电路 1402 号 601-606 室、1501-1506 室”变更为“上海市闵行
区罗阳路 707 弄品域新天利商务广场 8 号地下 1、1_4 层 01 室”。本次事项在董
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68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251.13 万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948.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
全部到位,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北京汉
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1-00139 号)。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署了三
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计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
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汉仪字库资源平台建设项目              20,898.12               20,898.12

        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
 2                                            11,828.61               11,828.61
        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3      营销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5,917.14                5,917.14

 4      补充营运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53,643.87               53,643.87



       三、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
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市虹口区水电路 1402 号 601-606 室、
1501-1506 室”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罗阳路 707 弄品域新天利商务广场 8 号地下
1、1_4 层 01 室”,用于募投项目“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
项目”的建设实施和使用,房屋建筑面积暂测 1,457.11 平方米(房屋交付时以上
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交易总价人民币
6,200.00 万元,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未超出该募投项目的总体预算。具体情
况如下: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天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07274534C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4)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罗阳路 869 号
       (5)法定代表人:曹宇
       (6)注册资本:47,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
销售自产产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商务咨询,
会议与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关系或者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上海市闵行区罗阳路 707 弄品域新天利商务广场 8 号地下
1、1_4 层 01 室
       (2)房屋用途: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使用
       (3)房屋建筑面积:暂测 1,457.11 平方米(房屋交付时以上海市房屋土地
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
       (4)交易总价:人民币 6,200.00 万元
       (5)预计交付时间: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除不可抗力外)
       (6)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价格是在参考标的房产所在地区周边房产市场价
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交易标的目前存在抵押,预计在交付前解除;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限制转
让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价格和条件与卖方协商交易具
体条款并签署相关商品房预售合同。
       4、其他安排
       由于募投项目地点发生变化,办公楼购置单价与费用较之前拟购买房屋有所
增加,在确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
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拟对该募投项目涉及的工程建设
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拟调整
序号            投资项目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
  1           工程建设费用              6,430.93       6,430.93
 1.1         办公楼购置及装修           5,410.15       6,200.00        +789.85
 1.2            设备购置                1,020.78         230.93        -789.85
  2            基本预备费                    192.93      192.93
  3             研发费用                5,204.75       5,204.75
 3.1          研发人员工资              4,880.00       4,880.00
 3.2          其他研发费用                   324.75      324.75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拟调整
序号           投资项目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
            项目总投资                11,828.61     11,828.61           0.00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
    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募投项目“上海驿创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本次变更调整事项有
利于公司上海研发中心的长远发展,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长期有利于公司吸
引科技创新人才并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需求,符
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
发展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及因此而产生
的部分工程建设投资结构的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投
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
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
海市虹口区水电路 1402 号 601-606 室、1501-1506 室”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罗阳
路 707 弄品域新天利商务广场 8 号地下 1、1_4 层 01 室”。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发展需要而作出的审
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及因此而产生的部分工程建设投资
结构的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
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自身
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发展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的变更及因此而产生的部分工程建设投资结构的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
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
据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发展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的变更及因此而产生的部分工程建设投资结构的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
途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履
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
项。


    (四)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关事项经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及因此而产生的部分工程建设投资结构的调整,系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
要,并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而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
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