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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城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06-19  

                                                    证券代码:301280          证券简称:珠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4,644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247,2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解除限售
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星期一);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请勿在解限期间办理转托管、质押式回购等会
导致托管单元发生变更的业务,否则可能导致相应股东解除限售失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网下配售股份情况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
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0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28.34 万股,并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6,513.34 万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4,734,11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62%,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0,399,28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38%。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5,133,400 股为基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10.00 元 ( 含 税 )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65,133,4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
计转增 32,566,7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97,700,100 股。截至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5,527,33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3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2,172,76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6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247,2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
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247,2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4,644 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限售股份数量
   限售股类型
                      量(股)         (%)             (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1,247,227             1.28           1,247,227                   0
 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5,527,333      77.31        -1,247,227   74,280,106        76.03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73,275,000      75.00                 -   73,275,00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1,247,227       1.28        -1,247,227            0         0.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1,005,106       1.03                 -    1,005,106         1.0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172,767      22.69        +1,247,227   23,419,994        23.97

    三、总股本         97,700,100      100.00                -   97,700,100        100.00



     注:1、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3 年 6
 月 9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
 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
 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由于存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致使股本结构表限售股
 股份数量与公司实际限售股股份数量存在差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
 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综上,保荐机构对珠城科技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