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禄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二)2023-10-28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7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北金禄”)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融资新增提
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人员签署担
保相关文件及办理有关手续;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经湖北金禄申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给予其
的综合授信额度已由人民币5,000万元调整至10,000万元。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湖北金禄提供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之最高本金余额由原先的人民
币5,000万元调整至10,000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或出具担保函为湖北金禄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
25,383.01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40,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或出具
担保函为湖北金禄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30,383.01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30,5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2MA492F2H6C


                                        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安陆市江夏大道特8号
    5、法定代表人:李继林
    6、注册资本:88,513万元
    7、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1日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
板及封装载板项目的筹建;金属模具研发、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
禁止的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49,867,078.64              1,452,290,876.01
负债总额                                  453,786,677.64                 406,122,504.76
所有者权益                                996,080,401.00               1,046,168,371.25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482,593,169.81                 725,287,469.24
利润总额                                      19,736,519.99              109,413,526.34
净利润                                        19,259,056.81               97,682,591.93

    10、湖北金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银行于2023年10月26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
    2、债务人(被保证人):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2023年10月26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止签署
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
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连同基于上述主债权之本
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
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
    5、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4,747.12万元,占公
司2022年度净资产的56.11%;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出具担保函对应的担保总金额(含本
次担保)为64,247.12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净资产的38.05%,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发生的担保,其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30,383.01万元;子公司对母公司
的担保总金额为33,864.11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