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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巨丰:董事会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2023-05-19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

              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JSH

Venture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377,132,584 股普通股,占标的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28.22%(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或估

值机构)为本次交易编制了《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纷美包装有限公

司股权所涉及的纷美包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报告》(东洲咨报字【2023】

第 1042 号,以下简称《估值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所

提供的本次交易相关估值资料后,就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

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如下:

    1、估值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估值机构为东洲评估,东洲评估具有相关业务资格,选聘程序合法、

合规。估值机构及其经办估值人员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估值机构对标的公司所设定的估值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

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估值假设前提具有合

理性。

    3、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估值目的是为本次交易定价提供公允性分析,估值机构实际估值的资产范围与

委托估值的资产范围一致;估值机构在估值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估值程序,遵循了独立

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的估值方法,
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估值价值公允、合理。估值方法选用恰当,估值结论

合理,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一致。

    4、估值定价的公允性

    估值机构实际估值的资产范围与委托估值的资产范围一致;估值机构在估值过程中

采取了必要的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

合标的公司实际情况的估值方法;估值结果客观、公正反映了估值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各项资产估值方法适当,本次估值结果具有公允性。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
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之
盖章页)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