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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巨丰: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2023-05-19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

      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JSH

Venture Holdings Limited 持有的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77,132,584 股

普通股,占标的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28.22%(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经公司董事会比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逐项自查并审

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

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纷美包装有限公司 377,132,584 股股份,根据本次交易的

交易对方 JSH Venture Holdings Limited 出具的说明,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

不存在其他质押或权利受限制的情形,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

碍。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本次交易后主要

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