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宁生物: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09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8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5 日 17 点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在公司同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后,经
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5 日以口头、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
议由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刘革新先生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刘革新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简历 1)。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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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
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刘革新先生(主任委员),刘思川先生,邓旭衡先生。
提名委员会:高献礼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段宏女士(独立董事、
会计专业),刘革新先生。
审计委员会:段宏女士(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会计专业),曹亚丽女士(独
立董事),邓旭衡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曹亚丽女士(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高献礼先生(独
立董事),李懿行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
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
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邓旭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成
员任期一致(邓旭衡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简历 2)。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
总经理邓旭衡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沈云鹏先生、姜海先生、李懿行先生、段胜国
先生、赵华先生、顾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
期一致(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简历 3-8)。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2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
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顾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
成员任期一致(顾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简历 8)。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
总经理邓旭衡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李懿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第
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李懿行先生简历详见附
件/简历 6)。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邓旭衡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顾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任期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顾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简历 8)。
(八)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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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同意聘任王晶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
三年,与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王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简历 9)。
(九)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以 2023 年 5 月 5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8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74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
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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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简历
1、刘革新先生:195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
级工程师,1992 年任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1996 年创建科伦大药厂,
担任科伦药业董事长至今。1996 年至 2003 年期间担任科伦药业总经理,历任四
川省工商联合会副会长,政协四川省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共四川省第九次
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
表,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05 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08 年,荣获中共四川省委、成都
市委授予的“抗震救灾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和四川省委、省政府授予的“抗
震救灾模范”光荣称号;2009 年,被中共中央统战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工商联评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建设者”,2010 年,获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大常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和
政协成都市委颁发的“建设成都杰出贡献奖”,2015 年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荣
获国家科技进步奖;2018 年,被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评为四川省优秀
民营企业家,获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四川省脱贫攻坚奉献奖”;2019 年
被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聘为第三届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董事长,
兼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党委书记;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成都华西临床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等。
截至 2022 年末,刘革新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一致行动人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科伦药业及成都科伦宁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合计
持有公司 20.89%的股份。刘革新先生通过控制科伦药业进而控制本公司,系公
司实际控制人;其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的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2、邓旭衡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
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2 年加入公司,2015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担任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期间兼任科伦药业副总经
理。邓旭衡先生主要承担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项目“生物发酵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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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尾气处理技术集成及应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重大科技专项
“制药行业大宗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参与科技部
“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燃煤电站低成本超低排放控制技
术及规模装备”项目,研究从事制药企业环保“三废”治理及相关技术研究,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共带领公司积极承担国家、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州级项目十余项,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邓旭衡先生通过寿光易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易行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97.75 万股,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3、沈云鹏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
新疆大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博士研究生,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环
境保护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新疆农业大学硕
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抗生素专委会秘书长,中国科学院大学挥
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材料与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理事,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理事。
长期从事制药行业环保“三废”治理运行管理及相关工艺技术研究,承担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十三五”重大科技专项 1 项,工信部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 1 项,
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 1 项(第一完成人),发表 SCI 论文 6 篇,
获授权专利 5 项。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EHS 监管部总监。
截至目前,沈云鹏先生通过易行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49.44 万股,不存
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
求的任职资格。
4、姜海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毕业于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生药学专业。历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供
应部总监助理、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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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姜海先生通过易行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9.66 万股,不存在
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的任职资格。
5、段胜国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
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从事β-内酰胺抗生素及其中间体制备、四环类抗生
素的生产及质量管理工作。具有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作为组织者和
主要完成人,历年从事并完成无菌原料药、非无菌原料药 GMP 认证工作;完成
非无菌原料药土霉素的 FDA 的认证及复认证工作。曾获得河北省 QC 小组活动
优秀推进者称号;论文《推行国际化战略 提高产品竞争实力》获河北省第十六
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2017 至 2019 年,作为公司质量总监,在川
宁生物组织了 GBT19001—2016 质量体系的认证,强化培训,严格“偏差”治理、
督促“变更”规范、提升“验证”高度及深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质量管理负
责人、首席质量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胜国先生通过易行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5.62 万
股,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6、李懿行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
年起历任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会计、广西科伦制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 年
加入公司任职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懿行先生通过易行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49.44 万
股,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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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赵华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中共党员,博士后先后工作于美国加州大学(UCSB)和伊利诺伊大学(UIUC);
2007 年至 2018 年任职于新加坡科技局(A*STAR);2018 年 3 月回国加入枫杨
生物研发(南京)有限公司,历任研发总监、助理副总裁(Associate VP);2020
年 9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锐康生物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8、顾祥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
共党员,2015年6月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15年7月至2019年9月,
任职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秘书、党支部书记、高级证
券事务专员、监事会主席;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任职于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担任咨询经理;2020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9、王晶女士: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 年
6 月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职于新疆华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助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职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会计;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项目经理;2018 年 6 月
8
至 2022 年 10 月,任职于新疆宏昌天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
2023 年 2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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