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宁生物: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22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7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3 年 8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上午 11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杨帆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披露
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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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22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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