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8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 2 号朗坤科技园公 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建湘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共计7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30,703,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53.6614%。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或授权现场代表)的股东8名,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59,44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06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1,255,5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546%。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5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数17,629,0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78%。其中:通过现场(或授权现 场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资者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2,32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062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5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5,299,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56%。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兰昌、李晖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0,359,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7372%;反对342,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62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5,55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14%;反对342,51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3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0,361,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7382%;反对341,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61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2 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6,95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94%;反对341,11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50%;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0,361,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7382%;反对342,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6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6,95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94%;反对342,11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0,359,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7372%;反对343,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6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5,55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14%;反对343,51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0,359,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7372%;反对343,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6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5,55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14%;反对343,51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0,359,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7372%;反对343,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6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5,55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14%;反对343,51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0,359,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7372%;反对343,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6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5,55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14%;反对343,51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579,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3965%;反对343,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6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5,55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14%;反对343,51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4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陈建湘、张丽音、深圳市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朗坤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九)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059,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88.0313%;反对15,643,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1.96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5,55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14%;反对343,51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579,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3965%;反对343,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6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5,55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14%;反对343,51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陈建湘、张丽音、深圳市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朗坤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11.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130,359,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7372%;反对343,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6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5,55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5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14%;反对343,51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11.02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30,359,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7372%;反对343,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6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5,55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14%;反对343,51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03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30,359,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7372%;反对343,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6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5,55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14%;反对343,51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4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30,359,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7372%;反对343,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6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5,55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14%;反对343,51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6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5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30,359,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7372%;反对343,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6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5,55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14%;反对343,51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6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30,361,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7382%;反对342,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6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6,95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94%;反对342,11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7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30,359,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99.7372%;反对343,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6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5,55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14%;反对343,51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0,359,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7 99.7372%;反对343,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26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285,55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14%;反对343,518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叶兰昌、李晖 3、结论性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 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