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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慧博云通: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23-11-28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3-065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股东贵州省云力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贵州省云力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公司股份 20,00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不再是公司持
 股 5%以上的股东。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贵州省云
 力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州云力”)出具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贵州云力自 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因自
 身资金需求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99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988%。本次权益变动后,贵州云力持有的公司股份由 24,000,000 股降至
 20,000,400 股,持股比例由 5.99985%降低至 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万股)   (元/股)      (%)

   贵州云力      大宗交易    2023 年 10   200.00       28.81       0.49999
                             月 13 日

                            2023 年 10
  贵州云力       大宗交易                    170.00        26.14       0.42499
                             月 24 日

                            2023 年 11
  贵州云力       大宗交易                    29.96         27.01       0.07490
                             月 23 日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 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24,000,000    5.99985     20,000,400    4.99998

贵州云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000,000    5.99985     20,000,400    4.999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0         0         0.00000

注:本公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的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后,贵州云力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贵州云力本次减持行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
关承诺。
    2、贵州云力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相关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贵州云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后,贵州云力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   备查文件
    1、贵州省云力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
明细》;
    3、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