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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慧博云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14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3-073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慧博云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
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2月29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二)15:00 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
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6幢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
      3.00                                                        √
                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
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3年
12月28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6幢12层,慧博云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邮编:311100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2.现场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下
午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6幢12层,慧博云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宁九云
     电话号码:0571-85376396
     传真号码:0571-85376396
     电子邮箱:ir@hydsoft.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6幢12层,公司投资者关系
                   部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
通费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16”,投票简称为“慧博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慧博云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现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企业参加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会议决议本次会
议有关的法律文件。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1.00                                                   √
                 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
     3.00                                                   √
                 则>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被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股):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
或反对或弃权。
   2、本委托书自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终止。
   3、持股数系以委托人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有
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委托人的名义登记的公司股份。
   4、企业委托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署,并须加盖企业及法人印章。
附件 3: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备注: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股东登记表打印、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