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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唯特偶: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3-05-16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我们认
为本次聘任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聘任人员具备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被聘任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且保证在任职期间
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此
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徐升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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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田卫东                      陈实强                           卢周广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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