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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唯特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7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我们认为
本次聘任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聘任人员具备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被聘任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且保证在任职期间能
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此次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关于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6,4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我们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4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关于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在确保不
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及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关于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
确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
障的作用。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
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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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田卫东                      陈实强                       卢周广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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