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1-18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5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
事。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锐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
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绿
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广
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
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拟作为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绿
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拟作为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
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
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
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绿
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事项系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未
来战略规划经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性质和投资目的,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